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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斌(身份证号:2207021975XXXX2033),因你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正式向你下达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函,此后公司多次与你联系未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正式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请王立斌自登报之日起限30日内,到公司人资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到本公司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单位将依法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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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