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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2024年10月11日

鉴于我公司两名员工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员工刘森(22010419******6717)于2018年3月至今长期旷工,员工刘亦洋(22010619******0811)于2021年6月至今长期旷工,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我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30日与刘森、刘亦洋解除劳动关系。

长春市朝阳市政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