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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改革 着力解决不愿转、不敢转、不好转问题

2024年12月24日

本报12月23日讯(记者徐慕旗)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科技厅等10部门共同起草的《吉林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对外发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突破创新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解决我省职务科技成果不愿转、不敢转、不好转问题。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突出亮点,并回答记者提问。

《实施方案》围绕科技成果供给端、承接端和转化服务端全链条谋划改革,包括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转化模式改革、管理改革、市场化转化机制改革4个方面12条具体措施,其中有10条是我省首次实施,推动我省在职务科技成果改革方面尽快从“跟跑”到“并跑”。

为解决科技成果不愿转问题,全面铺开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赋予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更大自主权,推行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

为解决科技成果不敢转问题,允许科研单位正职领导依规探索开展科技成果持股改革,允许科研单位将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区别于一般性国有资产进行单列管理,确保不造成重大违法违纪和国有资产损失。值得一提的是,我省是全国首个实行科研单位正职领导持股改革“备案制”的省份,这是重大的突破性改革举措,将极大释放科研单位对转化科技成果的牵引和拉动效应。

为解决科技成果不好转问题,全面推动“先使用后付费”“差异化赋权”“权益让渡”“先投后股”等转化模式在我省实践,赋能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好承接和转化成果。同时,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给予奖励激励,以市场化手段激发科技成果转化主动性。

本次我省全面铺开职务科技成果改革工作,充分总结了前两批赋权改革试点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在覆盖面上不仅考虑了省属高校院所,更向纵深扩展到了市(县)属高校院所,驻吉中直高校和科研院所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