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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传动轴分公司职工吕岩(女)、张明军(男):因你二人长期旷工,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向公司工会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意见后,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本公司决定与你二人解除劳动合同。请你二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逾期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特此公告。联系电话:17684381980。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传动轴分公司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