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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洋,女,身份证号22010419******0026,因你连续旷工,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学校于2025年5月27日作出解除聘用合同决定。经过多种方式未能联系到你本人,现通过公告方式予以送达,原合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行解除。
请你本人或依法委托他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长春师范大学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