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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公告

2025年12月03日

2024年7月8日经双方对账,截至2022年7月,吉林省竑坤燃气有限公司应返还吉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预付款本金余额188951.2元。经多次催告未果,现已构成违约。截至2025年11月24日,本息合计220706.24元,利息持续计算。因吉林省竑坤燃气有限公司场站长期无人,无法联系,故发布公告,要求吉林省竑坤燃气有限公司于公告日起5日内清偿本息,否则将采取法律措施。

吉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