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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松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5年12月4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25年12月05日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松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由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