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决定
(2026年3月24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6年03月25日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长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由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