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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能集团等46户企业开展职工债权公示的公告

2026年04月07日

2026年3月27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吉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吉能集团”)及四十五户下属企业的重整申请。为切实保障上述企业的合法权益,现依法依规开展职工债权公示工作。职工债权的公示期为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21日,公示地点设于各单位指定公告栏处。吉能集团及下属各企业职工可至所属单位了解具体详细信息。特此告知。

吉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