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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金奇(身份证号:22012219800217****),你与我单位劳动合同已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终止,未续签也一直未提供劳动。经16年来多种方式通知,你仍未到公司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请你于 2026年5月12日前至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2399号吉林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431-88607555-80605)补办解除手续,逾期我公司将依法办理解除。
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