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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专刊

唱响法治“主旋律” 护航林区新发展

——延边林区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赵梦卓 通讯员 郑诗凡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长白山自然保护区人民法庭

研讨会现场

长白山保护区人民法庭为长白山景区和黄松蒲林场提供司法服务

府院联动机制座谈会现场

近年来,延边林区两级法院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全力打造林区环境资源审判精品工程,为推进延边林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21年,延边林区两级法院共受理刑事环境资源案件124件。其中,盗伐林木罪案件46件,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33件,非法狩猎罪案件24件,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案件11件,涉案人数144人。受理民事环境资源案件106件,其中,物权保护纠纷55件,合同纠纷34件,所有权纠纷1件,结案标的额3720.57万元。

因势而谋 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延边林区中级法院下辖5家林区基层法院,管辖区域国有重点林区内森林绵延数千公里,湖泊密布,湿地交错,各类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云集。林区内有各种野生动物367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有60种,其中,东北虎、豹、中华秋沙鸭等一级保护动物12种;马鹿、黑熊、大天鹅等二级保护动物48种。各种野生植物(包括各种菌类)约有3800多种。珍贵树种长白松、紫杉,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松、黄檗、水曲柳、钻天柳、朝鲜崖柏等9种,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延边林区中级法院通过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不断满足林区发展新需求。为建立完善环境资源审判相应机制,中院先后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试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为加快推进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文件。并于近两年,举办环长白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研讨会,与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甘肃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订了《建立跨省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理论研讨平台的意向书》。

协同联动 推进专门机构多元化建设

针对环境资源案件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特点,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加强审判人员环境科学技术常识的普及和环境资源法学知识的升级,探索并掌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等不同案件类型的审判规则,着力打造具有“工匠精神”的专业化审判队伍。尤其是针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两级法院均组建专业审判团队,逐步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判模式,不断提升专门化水平。统筹审判资源,形成法院内部既分工负责又紧密配合的协同审判机制。促进协调联动,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力。深化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协作,实现理论创新、实证研究的良性互动和成果互化。

凝聚合力 推动构建多元共治机制

在审判实践中,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充分考虑林区实际,探索创新审判执行方式,在案件审理中运用刑事惩戒、民事赔偿、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多种责任承担方式及履行方式,促进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即在判决前向环境治理专业机构咨询或者委托鉴定,确定环境修复需要的资金数额,判令被告按照环境修复需要的资金数额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同时指定由接受咨询或者鉴定的环境治理专业机构开展环境修复工作,实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决、执行一体化,实现被告人受到教育,提高环境修复效率,确保环境修复效果“三赢”。其中,“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再造绿水青山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执行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执行案件,成为司法助力环境资源保护的靓丽名片。

同时,加强与生态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鉴定主管部门的沟通,积极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衔接,推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动”工作机制。

把好方向 加大涉林犯罪打击力度

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加大刑事制裁力度,依法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始终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坚决遏制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活动有所抬头的势头,守卫延边林区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依法审结陈某等被告人盗伐林木案,李某山、刘某臣等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等一大批涉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行为。在实际审判工作中,延边林区中级法院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加工经营盗伐林木、滥伐国家珍贵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打击重点。对于起诉到法院的案件,不管涉及哪个地方、哪个部门、什么人,都及时排期、及时查明案件事实、及时审理、及时宣判,决不姑息。坚持认真研究每一个案情,精心审理每一个案件,确保公正审理、量刑准确,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在依法严打的同时,坚持打罚并举,通过没收其非法所得,消除少数人在利欲之下铤而走险的心态;认真落实快审快结的要求,对于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分子认罪的案件,坚持快审快结,尽快结案。

多点发力 巡回法庭送法进深山

近年来,延边林区两级法院积极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林区交通不便、人口分散、经济欠发达等特点,决定了巡回审判必然成为法院服务林区群众最直接、最便捷的方式。2020年4月,延边林区长白山自然保护区人民法庭、大石头巡回审判点、大兴沟巡回审判点、八家子巡回审判点相继挂牌成立。法院干警定期进深山、穿雪原,为林区群众提供

法律咨询、立案服务、诉讼引导、诉前调解、速裁案件审理等法律服务。工作开展至今,以便民的司法

服务、灵活的审判模式,切实实现解民忧、释民惑、排民难的良好社会效果。

长白山自然保护区人民法庭是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倾力打造的旅游法庭,位于黄松蒲林场,并在景区内部设立人民法庭驻山服务站。旅游旺季派员值班,实行差异化宣传及日常管理,以满足林场群众及游客的法律需求。值班法官干警驻守一线,把上山下山的距离揽过来让法官干警跑,为人民群众节省了时间,真正做到游客走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到哪里。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辖区有和龙林业局、八家子林业局两大国有林业企业。八家子林业局最远林场距林区法院一百余公里,当事人往返十分不便。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制定《巡回审判点工作规则》《法官值班规定》,每周一、周三,由全院员额法官轮流驻点,周五为“院长接待日”,由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

由于地域因素,“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传统思想观念在林区根深蒂固。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地处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园区核心区域,迫切需要普法工作下基层、入林区,融入群众中去。一起大兴沟村民非法猎杀野猪的案件引起了主审法官的注意。“在大兴沟就有我们的巡回审判点,我们不如去当地开庭。此类案件通过对个体的小惩,从而能给集体带来威慑才是最重要的。”审判结束后,主审法官语重心长地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现在不仅仅是猎杀野猪、狍子,就是在山上下了套子,也可能会触犯法律。”

强化宣传 不断强化公众法律意识

法官在办案实践中发现,涉森林资源犯罪主体大多数生态保护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只看到木材的经济价值,不懂得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为此,延边林区中级法院组织精干法官,在分析整理近五年的涉森林资源犯罪案件、形成完整的分析报告的基础上,制作了《经营林木应当合法、乱砍滥伐将受制裁》《育林护林美化家园、保护生态造福子孙》等内容的宣传牌,印制宣传单册,设点开展多场声势浩大的专项宣传活动。2021年9月22日,联合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延边州工作专班在珲春举办首届“吉林生态日”宣传周——走进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活动启动仪式。现场人头攒动,气氛热烈,法制宣传台前咨询群众络绎不绝。法官现场答疑解惑200余人次,发放法律书籍186册,向过往群众发放各种宣传单3000余份。同时,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将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通过让法官“赶集”,请群众“听戏”,组织中小学生观摩涉森林资源犯罪案件庭审等方式,大力开展环保与打击涉森林资源犯罪的宣传,扩大惩治涉森林资源犯罪的社会影响。

近年来,围绕森林资源保护这一主题,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将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工作重点内容,将法治宣传教育主动融入司法过程。通过执法办案工作开展普法,将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作为一次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渠道发布典型案例,增强群众法律知识和保护生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运用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案件审判,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案件裁判文书,实现庭审一件,普法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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