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1日讯(李佳星 记者李娜)今天,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1月13日下午至14日上午在长春召开。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议程为: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接受辞职人员辞职请求的议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