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检察机关先后两批次开展教育整顿,全体检察干警接受了一次革命性锻造。建章立制作为教育整顿的“规定动作”,如何结合工作实际“立”起来?怎样通过推动落实“管”长远?是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在教育整顿中着重推进的内容。
“我们紧盯检察履职的薄弱点、易发多发的风险点、队伍管理的关键点,努力完善管权、管人、管事的制度机制,统筹解决‘当下治’和‘长久立’的关系,妥善处理‘面上’问题的整治和‘里子’症结的根除。”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介绍。
“两批”一体推进
构建制度“系统体系”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在第一批教育整顿之初,就坚持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始终,做到以问题为导向,边学边建、边查边建、边改边建,他们将“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推动建章立制工作深切入、全覆盖。
为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实用性和科学性,省人民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先后组成6个工作组深入一线调研,围绕两批教育整顿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收集掌握机关工作和基层一线反映出的难题170余个。
“大家对教育整顿、基层院建设有什么意见?”“工作中还有什么困难问题?”“对改进机关作风有哪些好的建议?”每到一处调研,工作组都认真听取基层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建议,通过开门整顿,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为建章立制铺垫根基。
在此基础上,他们先后22次召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进行研究,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带头把关,厘清制度建设的思路和脉络,结合实际工作的难点、痛点,制定教育整顿建章立制任务清单,围绕执行不力、机关作风等八个方面顽疾问题,确立了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强化检察监督、规范检察权运行、加强队伍教育监督管理等八个方面的制度框架体系,两批次三级院建立制度机制共545项,其中,省检察院在第一批教育整顿时出台16项,第二批教育整顿出台28项。在“回头看”环节,对省检察院机关2012年以来制定的174项制度进行系统评估,废止55项,修订完善13项,补充制定3项。
“在建章立制过程中,我们坚持第一批、第二批一体推进,系统集成,形成了覆盖各个条线、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闭环体系,促进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该院教育整顿办建章立制组副组长、法律政策研究部主任刘世天如是说。
着力破解问题
让制度护航“为民实践”
2021年11月11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演示汇报会,向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的代表们现场展示新上线的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在现场,律师马丽敏一边指着手机屏幕一边对记者说:“这个网上阅卷太好了,解决我们的痛点,不用出门,在网上注册后就能阅卷,大大压缩阅卷等待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我们律师来说是一个大福利。”
为破解律师“阅卷难”“跑腿多”难题,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建设,前不久,网上阅卷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平台为律师提供网上查阅电子卷宗服务,律师登录系统可以体验在线身份核验、阅卷申请、阅卷办理、信息推送、卷宗下载等功能。
在第二批教育整顿中,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建立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协作关系。而建立网上阅卷系统就是落实这一意见的具体举措。
“这次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上线,是一件惠及全省律师的大实事、大好事,意味着全省律师都可以通过手机端登录平台,进行‘不跑腿’阅卷,律师从‘现场阅卷’到‘网上阅卷’‘异地阅卷’,从‘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不用跑’。”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王哲说。
建立互联网阅卷系统只是吉林省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举措之一。在两批教育整顿中,他们注重在建立规章制度中引导和保障为民实践持久深入,让制度成为推动为民实践的“安全带”,让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赢得更多主动。
为推动立足检察职能的为民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作用,立足“十大业务”工作,先后建立关于依法规范不起诉案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公益诉讼案例指导工作机制等28项制度机制,通过制度保障作用,推动全省三级院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化解涉诉信访积案、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涉民生领域公益诉讼、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时开展司法救助等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据了解,在第二批教育整顿期间,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盗抢骗、食药环、黄赌毒”专项整治,推动“小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8.1%,确定量刑建议采纳率95.4%;严格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助力企业“活下去”“经营好”;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污染违法等七个方面重点问题,开展“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655件,6个案例入选最高法、最高检指导性、典型性和优秀案例。
用足制度后劲
让检察发展“常治长效”
建立“全省三级检察长抓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出台依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意见,开设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在全省工商联设立“检企联络站”……长期以来,吉林省检察机关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探索,形成许多新经验、新做法。2021年4月,吉林省检察机关出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正式开启“5+10”护企安商行动,即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五大活动”,全面推进“十大服务保障举措”,当好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我们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到具体实践中,牢牢把握‘5+10’护企安商行动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把准法律政策,持续健全服务工作机制,坚持靶向提供检察服务,打好服务‘组合拳’,切实推动护企安商行动更加精准、更有实效。”在采访中,尹伊君检察长介绍。
据了解,“5+10”护企安商行动期间,该院着眼于民营企业的“急难愁盼”,结合第一批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工作,经过集中攻坚行动,清理率达到92.4%,对尚未清理的案件,由省检察院跟踪督办。同时着重做好清理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制定《吉林省检察机关切实解决和防止“挂案”形成的工作办法》,其中共20条,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从办案理念、源头掌控、司法政策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记者了解到,该院在建章立制中,切实结合“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少捕慎诉慎押”“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理念,先后出台《吉林省检察机关关于依法规范不起诉案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吉林省检察机关规范刑罚交付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办法》等20余项制度规范。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我们以这些规章制度为标准,结合检察监督职能,加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提高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办案水平和质量,切实发挥规章制度的常治长效作用。”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