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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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版:国内

法治赋能添动力 营商发展谱新篇

——吉林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实

陈晨

长春知识产权法庭

汪清林区法院法官走进企业种植园区为企业答疑解惑(资料图片)

法官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也是东北振兴吉林发展的助推器,而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近年来,吉林法院放眼全省营商环境,加速助力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以更加完备的司法政策、更加透明的市场规则、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更加有效的权益保护,为吉林振兴和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在服务大局中贡献法院智慧与力量。

制度先行

筑牢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压舱石”

近年来,吉林法院运用法治手段持续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加码”,进一步推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司法政策从宏观向微观、由粗放向精细、由单一分散向系统集成转变,着力打造全方位、全流程、立体化的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司法政策体系。

从理念先行到建章立制,从落实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的具体实施意见到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从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到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十项措施,到创新完善服务“六稳”“六保”6份司法政策文件,再到暖企惠企安企具体措施,省法院积极回应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求,切实维护好、实现好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以机制凝聚法治合力,省法院与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打造全层级覆盖、宽领域联动、项目化推进、常态化运行的府院联动机制;与省商务厅建立服务外商投资企业联动机制;与省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沟通联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与省税务局联合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严厉打击“套路贷”“高利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助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国资、税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对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有效推进重点企业破产重整。

以标准量化考核指标,省法院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出台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提出了30项任务93项具体措施和6大维度35项考核指标,以体系化标准化方式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量化”,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2021年工作安排》,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两年来,全省法院营商法治环境建设工作实现了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模式的全面升级。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估中,由省法院牵头主抓的“三项指标”排名实现大幅提升,长春中院“保护中小投资者”核心指标、长春新区法院“执行合同”指标进入全国标杆行列,为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企业在我省的不断投资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靶向发力

架起法治营商环境建设“防护网”

安全和稳定预期是企业投资的保障。吉林法院用法治架起“防护网”,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利益关系,真正为民营企业经营者送上“定心丸”。

两年来,全省法院切实加强金融债券司法保护,依法审结金融纠纷案件,判处“套路贷”“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金融安全。围绕深化经济领域乱象整治,吉林法院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刑事犯罪,严肃整治虚假诉讼,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构建诚信经营体系。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依法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件,依法制裁违规销售、合同欺诈行为,促进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为了让民营企业家放心安家、专心创业、安心经营,吉林法院强化审慎善意文明理念。全省法院适用《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对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从宽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集中开展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甄别纠正专项行动,彰显人民法院保护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坚强决心。

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吉林法院妥善处理涉及市场准入、工商管理、项目规划、税收征管等行政案件,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公共领域合法权益。同时,吉林法院聚焦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深化落实便民服务,为企业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努力为涉诉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聚焦关切

助推企业跑出提质升级“加速度”

法治清明则商贾繁兴。营商环境的改善,企业感受最深。吉林法院围绕民营企业最关心的事情、最迫切的需求、最突出的问题,在融资支持、产权保护、司法保障等方面提供更加精准服务,努力营造最安全、最公平、最具活力的营商环境,真正为企业发展壮大、转型升级等提供支持。

吉林法院采取多种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法庭示范引领作用,审慎办理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案件,加大对“吉林智造”关键核心技术的司法保护。两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628件,其中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审结案件10968件,较好发挥了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的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的依法平等保护,坚决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鼓励竞争、制止垄断,促进完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近年来,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了“美国磊若”“法国达索系统”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路易威登”“绿森林”等商标权侵权、“复方万年青胶囊”“普利司通”等专利权侵权案件。

健全破产审判机制,依法出清、救治各类市场主体,对暂时陷入困境仍有经营价值的企业加大司法救治力度,推动了四平现代钢铁、辽源麦达斯铝业、吉林昊融、通钢集团、利源精制等重点企业成功实现了司法重整。

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面推行对企业“生道执行”模式,建立执行和解室,引入律师进驻,协助执行法官完成执行和解工作,实现双赢。助力涉执企业信用修复,不断创新升级暖企、惠企、安企措施。

此外,省法院出台《关于为珲春开展海洋经济合作发展示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助力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建设延边东北亚区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深化细化域外查明与研究工作规则,推动国际商事纠纷高效化解。举办“长白破产法论坛”,与全国专家学者、律师和法官研讨破产审判工作、共商营商法治环境建设,为延边地区参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和珲春海洋经济合作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破解企业发展难题根本在于企业家自身,关键在于企业家素质的提升。吉林法院加强与企业家的常态化联系,扎实开展“万人助企”行动,积极落实“服务企业周”暖企惠企活动,主动问需于企,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企业家的体验感。

非知为难,行之惟难;非行之难,终之斯难。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永远在路上,吉林法院在服务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道路上行稳致远。接下来,吉林法院将继续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升巩固法治营商建设成果,努力做好“长春智慧法务区”规划建设相关工作,全面提升法治保障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推动建设服务吉林振兴、东北振兴的司法服务高地,为我省“十四五”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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