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晨 黄岩)日前,“一份盒饭促成协议”的事在长白县法院传为佳话。
半年前,王某因无证驾驶与李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重伤二级。经调解协议,双方约定赔偿款12万元,于每月30日前给付李某赔偿款1700元。
长白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过反复执行调解工作,王某仍然不愿意主动履行义务。法官与王某沟通了一上午,法官见沟通无果便出去买了午饭。就是这一盒午饭,法官不仅温暖了王某的胃,更温暖了他的心。王某说出了心里话:等以后找了工作,每个月还能多补偿一些。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某拿到了3000元的赔偿款,也同意王某慢慢支付剩余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