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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

省应急厅发布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风险提示

本报讯(记者孙寰宇 通讯员李成财)元宵节临近,省应急厅对节日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环节安全作出提示。

在销售门店摊位周边区域安全、家庭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方面,省应急厅提示,禁止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周边燃放、试放烟花爆竹。所有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在室外燃放。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务必在被允许地点进行。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场外外挂可燃物检查工作,防止周围居民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要加强夜间和营业期间安全巡查,特别是燃放烟花爆竹期间,要防止火星溅入门店仓库及卖场区域,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夜间附近居民燃放烟花爆竹动态。各烟花爆竹销售门店摊位需及时检查场外重点区域存放的纸皮、垃圾等可燃物,及时清理、消除隐患。

在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安全方面,省应急厅提示,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要实行备案许可证制度,需向公安部门、应急部门进行备案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时,要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观赏者应与燃放者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防出现踩踏、火灾等事故,确保安全。

省应急厅提示,元宵节过后,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到期临时零售许可证回收工作。各批发企业要认真组织制定回收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确保回收储存环节的安全。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期后,要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配合批发企业做好剩余烟花爆竹的登记签收工作,不得将剩余烟花爆竹储存在未经许可的地点。各地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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