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06版:区域传真·长春

依法履职担使命 实干奋进谱华章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综述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每年都开展专项工作视察。

2021年3月8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到辽源市开展合作对接工作时,深入到对接合作企业进行实地调研。

2021年10月29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2021年6月27日,长春市人大系统举行了“欢歌颂党恩聚力促发展”文艺汇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依法认真履职,通过多种方式走基层、访民情、汇民智、解民忧。

市人大常委会不定期举办立法工作专题培训,通过培训提高立法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包保的省级贫困村九台区茂林村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东北袜业九台茂林缝制分厂开进村里,真正让村民实现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

2021年10月11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办了“勇当先锋不负韶华”青年演讲比赛,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与获奖选手合影留念。

写在前面

奋进五载,收获满满。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肩负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以一心为民的炙热情怀,在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征程上,写下华彩篇章。

这五年,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力推进,不断取得扎实的新成效。

这五年,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聚焦主线、服务大局,谋大事、抓大事,市委的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在疫情防控中共克时艰,在重大项目中推进保障,在脱贫攻坚中担当有责,在乡村振兴中奋发有为,在城市品质提升中聚力前行,在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中增强法治保障,始终与市委同心同向,为长春落实省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长春现代化都市圈,贡献了人大智慧和力量。

站在新起点,迈向新征途。新的一年,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实干者的姿态,依法履职,创新而为,担当作为,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全力推进长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十四五”目标贡献力量。

制定地方性法规15件、修订13件、修改44件次、废止9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4项,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240次……一组组数字记录下长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砥砺前行的坚实足迹。

五年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履职担当,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市改革发展积蓄起磅礴力量,向人民交出了一份厚重的履职答卷。

赋能营商环境优化和项目建设——

聚焦重点不松劲多措并举抓落实

近年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采取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听取报告、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对接合作等方面多措并举,打出系列组合拳,为实现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

持续发力,精准施策,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共开展营商环境相关执法检查2次,相关调研4次,听取市政府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专项报告2次,其他相关报告2次。在省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的《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中,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相关条例在长春全面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等多种有效的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市政府如何贯彻实施提出合理化意见。常委会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志厚带队的调研组,对全市营商环境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工作汇报,实地察看60余户企业和项目单位运营建设情况,与企业家和人大代表进行深入座谈交流。

聚焦重点,不断提升重大项目建设监督力度。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形成了常委会视察工作的“拳头产品”。近年来,常委会积极组织干部参与全市“专班抓项目”“万人助万企”专项行动,设立人大助企联盟,千方百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采取集中视察与分组视察相结合、实地查看与听取汇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产业类、高新技术类、基础设施类等百余个重大项目的实际情况,从解放思想、组织制度、工作效率、营商环境、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视察意见,助力政府进一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厚积高质量发展动能。

创新机制,深入推进长春与各市州对接合作。省委、省政府作出开展长春市与各市(州)对接合作的重大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对接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志厚多次组织召开专题研究会,深入推进合作事宜,市人大常委会协助相关部门出台了《实施方案》、制定了《五张清单》,重大平台合作得到持续深化,对接合作机制得到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合作得到稳步推进。目前,长春与省内各市(州)产业项目合作实现率先突破,共确认合作项目184个,合作金额3587亿元,其中春季集中开工42个,秋季开工28个。

踏上服务乡村振兴新征程——

耕耘田野写希望初心如磐谋新篇

近年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集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急需推动解决的问题,依法履职尽责,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中,贡献了人大力量。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精准监督,连续三年听取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落地。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志厚领题带队,深入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6个县(市)区、12家现代农业企业和扶贫产业项目、11个典型村屯、10余户脱贫群众家中,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立足人大职责,积极贡献智慧力量,提出一系列合理化建议,形成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情况的调研报告》并上报长春市委,为市委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参考。

专项立法,关乎民意。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制定了《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条例》。专题询问,问出实效。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开展全市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专题询问,推动解决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持续监督,加快改善农村面貌。组建专题调研组,围绕“农村人居环境”的关键环节,分阶段、分批次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环境治理进展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还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为重点,进行跟进监督,确保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得到持续提升。

推进产业融合,具体建议更精准。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公主岭市怀德镇三里堡子村发展棚膜经济开展调研,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了具体建议,即聚焦市场需求,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大力推进特色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和市场化,真正实现“一村一品”“一乡一业”。针对长春农业发展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在探索中拿出方案,对黑土地保护、粮食安全、农产品加工等工作进行连续监督。

推进城乡融合,重点监督见成效。针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发展事宜,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履行职能,为加快推动试验区建设,确保开好局、起好步、见成效贡献力量,重点围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改革等7项改革措施开展重点监督。九台区红光村稻田文化与乡村旅游有效融合、双阳区和莲花山多宗用地列入入市计划、九台区多宗土地入市、城乡融合示范区内农户贷款发放额度不断提升……这些成就的取得,与市人大常委会的助力推动密切相关。

积聚法治能量护航科技创新——

主动而为强法治解除桎梏护新航

为科技创新赋能,为科技创新护航。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科技创新中心工作,及时制定《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以法治方式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科技创新。《条例》已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长春市首部关于科技创新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十四五”期间长春市科技创新领域首个全局性制度规范。

讲科学、重程序,立法过程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科技企业、金融机构、“双创”平台、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深入调研,召开科技企业、高校院所、金融机构、创新平台、政府相关部门等6个层面10余场座谈会和3次专题研讨会,交流人数达200余人,与专家学者、企业家、科技人员反复进行深入探讨交流。经过立法论证、调研、征求意见等环节,该《条例》数易其稿,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创新”“科技人才”“科技金融”“科技创新环境”“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81条。

该《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着眼破解制约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进一步阐明了“政用产学研资”创新链条各环节关系,强化了各环节融合发展。对于支持基础研究和原创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科技人才“引用育留”、科技创新资金支持、融资体系和资本市场建设、营造创新环境等科技创新的重点问题,《条例》都设立独立章节,做出了专门、详细的规定。

《条例》突出政府作用,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的职能。围绕区域创新中心建设的目标,对全市科技创新作出系统性、体系化制度安排,全方位推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协同创新和改革创新。优化空间布局,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做大创新产业集群;加强体制机制改革,聚焦创新主体和创新人才的合理关切,从科技创新领导体制到考核机制,从科技项目管理体制到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评价机制,从支持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到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创新环境营造等,做好统筹谋划和服务保障。

《条例》体现长春特色,推动科教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推动“环吉大双创”生态圈等环大院大所产业园区向特色化超前布局,推进加速打造津长、长杭跨区域一体化发展协同创新共同体,推进津长、长杭全方位对口合作,推进与京津冀、长三角协同发展等内容,包括支持面向东北亚的科技创新合作、支持科技创新主体融入“一带一路”全球创新网络、鼓励开展科技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多角度固定到了条款里面。

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长春建设——

匠心履职铸良法凝心聚力促善治

五年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职权,制定地方性法规15件、修订13件、修改44件次、废止9件,为长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做到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向市委报批,法规草案向市委征求意见,重要法规经市委常委会讨论,上一年度立法工作向市委报告,自觉将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全过程,确保立法工作的正确方向。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紧贴全市中心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先后制定、修订了《长春市安全生产条例》《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长春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条例》《长春市城市管理条例》《长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做出了《关于依法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关于禁止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等。

立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人民根本利益。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开通民意“直通车”,设立2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每部法规一审后,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立法顾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选取焦点事项召开立法听证会,收到较好的立法效果。

坚持立、改、废并重。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长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长春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长春市土地管理细则》《长春市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长春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多个条例进行了清理,法规清理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持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完善法规立项审查机制,科学确立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突出地方特色,通过创制性立法“量身定制”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完善多元化法规起草机制,采用专门委员会独立起草、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聘请专家全程参与法规草案起草等方式,取得显著成效。注重完善法规案审议机制,认真开展立法协调,调动专委的积极性,发挥“专”的优势,重点审议法规案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不断加强立法宣传,创新推进法规贯彻实施。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把“人民讲堂”从人大机关搬到市图书馆,邀请全市法学界知名专家学者作主讲嘉宾,面对面进行法规宣讲,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制作电视专题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强宪法宣讲、地方性法规解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法治长春建设迈上新台阶。

奏响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最强音——

聚力发展出实招贴近民生办实事

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4项,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240次……一项项监督工作的开展,一件件议案建议的督办,一个个专项报告的审议,一项项创新举措的实施……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为加快推动长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开展营商环境专题调研,督促深化放管服改革。启动“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实现。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开展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0份。组织机关干部投身“万人助万企”,成立23个工作队,联系对接企业75家,累计推动解决企业实际问题129个;聚焦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形成《全市“两大基地”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调查报告》。围绕黑土地保护、种子产业发展等开展调研,推动《关于加强黑土地保护的议案》办理;聚焦推动长春与市州对接合作,制定了对接合作实施方案,形成了招商引资、产业转移、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合作平台、干部人才交流五张清单,建立了组织领导、对接沟通、信息共享、考核督促、政策激励五项机制,确立了合作项目推进、共同招商引资、产业链融合发展、产业转移、重大平台项目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干部人才交流七项合作重点。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常委会听取审议脱贫攻坚工作报告,就精准脱贫进行专题视察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开展“走基层乡村行”活动,组织引导人大代表投身脱贫攻坚,捐款捐物、支持公益事业,价值累计6600余万元。落实与九台区波泥河街道茂林村扶贫包保任务,派出驻村工作队伍,帮助实现精准脱贫;连续4年对生态环保开展专项监督,对水源地保护、垃圾分类、畜禽污染防治等情况开展全域视察,每年听取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推动石头口门和新立城两大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现了封闭管理,就农村环境整治情况组织专题询问,对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力助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创新计划预算审查监督机制,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进行分段监督,每年定期听取市政府关于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将5个开发区预算纳入代表大会审查范围,实现了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动态掌握政府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况,形成了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的“全链条”监督。

助力民生福祉改善。对义务教育、公交体制改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就业创业等工作开展检查调研,听取审议学前教育情况报告、全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推动加大品质性、普惠性、公益性民生投入;连续4年开展城建重点工程视察,对旧城改造、环保基础设施、轨道交通、路网体系等进行专项视察,围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市政设施管理等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对电动车、非机动车管理及街路静态管理进行调研,对违建拆除、占道经营、工地环境、交通秩序等城市乱象治理工作进行视察;围绕社区治理、社区建设及“三长”工作等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审议城乡社区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安全生产、物业管理等工作情况报告,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调研,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民生领域代表建议督办,实行重点建议领衔督办制度,相关专委会全程跟踪落实,定期听取审议议案办理方案和办理情况报告,推动中小学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村小火炉采暖改造、实施“蓓蕾计划”升级版、法治主题公园建设等一批民生实事加快落实。每年市人代会期间搜集的议案建议数量均在200件以上,确定的大会议案及代表建议办结率均达100%。省人代会确定的大会议案90%来自长春团。

强化监察司法监督。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行执法检查。围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听取审议市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对公共法律服务、扫黑除恶、公安执法规范化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协同市监察委员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创新代表工作不断激发新活力——

提升素质优服务发挥作用显活力

开展闭会期间各级代表活动3000多次,4万多人次参与;市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1100余件;组织代表参加各类“三查(察)”及调研活动6000余人次;举办代表培训班200余个,全市各级代表参训万余人次……五年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充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代表工作成效显著。

抓学习培训,为代表履职提素质。强化理论武装,组织代表开展专题培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抢抓机遇、创新发展”主题活动。强化法治教育,创办“人民讲堂”,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为代表宣法、讲法、释法。强化业务培训,围绕正确履行代表权利义务、加强人大调查研究、提高议案建议质量等重点课题,每年组织域外集中培训和专委会的专题培训,全市人大代表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显著提升。

抓服务保障,为代表履职增质效。坚持落实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立法论证、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制度,提升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五年共邀请五级人大代表参加活动900余人次。修订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国家机关联系人大代表的意见》《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办法》,主任会议成员每人联系1-3个代表团,至少重点联系3名人大代表,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每人至少重点联系3名人大代表,与代表联系互动显著增强。

抓组织载体,为代表履职搭平台。高标准建设“代表之家”,按照有固定场所、有规章制度、有活动经费、有工作成果的“四有”标准,建设“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745个。高质量推进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建立重点建议领衔督办制度,采取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专门委员会全程跟踪督办、组织代表深入承办单位视察检查等方式,建立办前、办中、办结“三个见面”制度,推动议案建议落得实、效果好,五年来代表大会确定的10件议案和1100余件建议都得到有效办理。高站位开展主题活动,开展“走进基层听民意、走进机关促发展”双走进活动,组织代表陪办大项目、深入“一府两院”职能部门开展明察暗访,促进软环境建设;成立“代表助企联盟”,汇聚代表的人才、知识、资源、信息优势,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组织代表参与“大招商活动”,各级代表参与招商项目81个。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投身在防控一线的人大代表达4600余人,捐款1929.89万元,捐献口罩84.5万支、酒精4.5万公斤、消毒液27.1万公斤。

抓制度管理,为代表履职立规范。出台了《长春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公约》,制定了《长春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管理办法》,强化代表管理,严把换届“入口关”,用制度和机制把代表队伍的活力激发出来。

聚焦决定重大事项迈出新步伐——

以法为基补短板依法行事有保障

新时代,新需求,新作为。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使讨论决策重大事项有法可依,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迈出崭新步伐。

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除了每年讨论批准的工作报告、预决算决议之外,先后通过《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推进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长春市与约灵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决议》《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的决定》《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长春的决议》等决议决定共43项,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给疫情防控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依法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关于禁止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两项《决定》的出台,为确保疫情防控重大部署落实落地提供了法治保障,为政府实施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提供了法治支撑,为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形成合力提供了法律依据。

聚焦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做出《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依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决定》,推动长春加快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良好局面。

倡导全社会兴起文明新“食”尚,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实地调研走访,掌握全市餐饮服务行业和食品加工行业浪费现状,及时出台了《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决定》。

针对如何依法保护国有资产,常委会出台了《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为了增强监督实效,强化跟踪监督,对突出问题、典型案件建立了督办清单制度,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建立起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有效衔接机制,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统筹约束和支撑保障作用。强化信息支持,对完善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突出解决司法执法中的现实问题,常委会通过了《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出台了《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的决定》。两个《决定》的出台,有效解决了公益诉讼制度和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中现存的实际问题,有力推动了司法体制改革和法治长春建设。

奋力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

苦练内功强本领严新细实显担当

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在作风上严谨务实,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不断强化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严新细实”成为党员干部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尺,“马上办”成为大家干事创业的基本准则。

加强理论武装,人大常委会每年安排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创新编制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施工图”,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逐字逐句梳理需要落实的工作任务,组织机关各部门逐条逐项研究推进方式和具体落实措施,并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以明确。

务实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以开展“学党史、讲政治、提能力、转作风、树形象”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特色载体,采用举办读书班、宣讲团专题授课、实地党性教育培训、人大主题报告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采取专题培训、业务竞赛等方式,切实增强机关干部政治能力、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等综合素质。

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弘扬“严、新、细、实”和“马上办”优良新风,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明确四项重点任务并细化出26条具体推进措施。同时,着力整治“庸、散、怕、浮、奢”作风问题并开展专项排查,全力推动落实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人大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素质明显提升、宗旨意识明显强化、精神状态明显提振、工作质量明显提高、落实成效明显增强。

在“万人助万企行动”中,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积极联络企业,与服务对接企业建立联系,到企业进行细致调查走访,围绕企业注册登记、项目建设、生产销售、资金保障、招才用工等方面,逐一查找问题,制成统一表格,列出问题清单,通过人大能协调解决的,现场立即协调解决,需要辖区专班协调解决的,及时向辖区专班反映情况,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在疫情防控期间,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针对走访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不仅如此,机关干部们还充分挖掘和协调各方面资源,帮助企业解决用工、信贷、法律维权、防护物资采购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支持企业多上项目、积极拓展市场。

不断丰富活动载体,机关干部凝聚力不断提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市人大系统举行了“欢歌颂党恩、聚力促发展”文艺汇演。平日里,通过开展演讲、征文、文艺汇演以及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赛等活动,使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显著增强。

回首历程,步履坚实;再踏征程,奋楫扬帆。

新时代,新作为。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奋力前行,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不辜负全市人民的重托和厚望,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联系我们|COPYRIGHT版权所有 : 吉林日报

ICP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网络经营许可证 : 吉B-2-4-2010002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431-8861522 爆料电话 : 0431-886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