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伟)为贯彻落实全省备春耕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4月6日,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疫情防控期间备春耕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当前正是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也是备春耕生产的重要时节。全省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好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疫情防控期间备春耕生产工作,确保家庭经营性收入不出现大的下滑,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通知》要求,迅速全面摸清底数。结合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采取电话、微信、户外走访等灵活快捷的方式,深入了解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备春耕生产情况,排查急需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逐户梳理列出清单,加强动态管理,实行对账销号。
落实针对性精准帮扶。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协调相关部门及附近销售网点加强货源调配和供应到户。对耕地外包到期且不能继续种植的,帮助以出租或入股方式流转给种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个人。对在外急需返乡人员,及时与本地和滞留地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规范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通过集中转送、点对点接送等办法实现应返尽返。对因疫隔离或居家不能外出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选派乡村两级干部结对包保,落实农资购买、农机具检修、田间秸秆清运、代播代种等“一人一策”帮扶措施,确保备春耕生产“一天不耽误、一户不落下、一亩不撂荒”。
强化资金和项目支持。严格落实玉米水稻生产者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大豆补贴等重农支粮政策,鼓励和支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粮食作物。协调金融部门开辟普惠型涉农贷款审批“绿色通道”,满足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春耕资金需求。充分发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脱贫户“6+N+1”产业保险作用,对符合条件的要提速办理,确保应贷尽贷、应保尽保。
推动安全有序生产。采取差异化措施避免人员大范围聚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集中进行春耕作业,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可以探索错时作业,并指导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严格落实个人防疫措施,在确保防疫安全的情况下有序下田,不误农时开展春耕作业。
强化责任落实和重点调度。各地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与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协调,将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作为重点群体,纳入本地党委政府全面备春耕工作统一指挥、重点部署、一体推动。要压实备春耕工作指导组和乡村两级任务,并纳入日调度机制,跟踪掌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备春耕生产情况,统筹用好各方面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全力抓生产、保进度、促增收、防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