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的吉林乡村,绿意涌动、生机盎然。
地处东部山区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黑木耳年产值已达到34亿元,通过品质化、规模化、品牌化、联动化、融合化“五化”发展,真正成为“多镇一品”“数村一业”的富民大产业;位于西部大兴安岭南麓的白城市镇赉县坚持“三产融合”,推动“三业并举”,使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2662元,脱贫农民群众的腰包更鼓、劲头更足、生活更幸福;
处在我省中部的公主岭市环岭街道石人村借势全省“千村示范”创建活动,在广袤的乡村大地上绘就了宜居、宜业、幸福的美丽画卷……
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过渡期的第一年。一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要工作写入省委一号文件,在全省两会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以“增、稳、紧、实、新”的工作成效和鲜明特点,在国家首次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中获得“好”的等次,第三方评估群众认可度达到95.42%,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良好开局。
全省一盘棋
脱贫群众腰包更鼓
2021年2月25日,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
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书写在广袤的中国大地上,脱贫攻坚的温暖阳光,普照到全国每一个角落。
5月10日,我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以视频形式召开,宣布吉林省脱贫攻坚工作以连续获得国家成效考核“综合评价好”和国务院通报表扬的优异成绩实现圆满收官。
吉林省高质量兑现了向党中央立下的军令状、向人民群众作出的承诺书,书写出一份摆脱绝对贫困、走进全面小康、迈向共同富裕的亮丽答卷,谱写了中国减贫奇迹的吉林篇章。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当天,吉林省乡村振兴局揭牌,全省乡村振兴系统随之相继挂牌成立,刚刚走下脱贫攻坚战场的万千扶贫干部征尘未洗,又无比豪迈地站上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起点、新征程。一年来,全省干部群众用实干创造辉煌,以奋斗书写华章,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拓展,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崭新格局快速形成。
2021年,通过稳政策、抓产业、促就业、强保障,全省脱贫群众人均收入达到12079元,同比增长20.1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3个百分点。全省农民收入增速10.4个百分点,其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分别增长34.88%、27.55%。
全省脱贫地区农民收入达到12906元,同比增长12.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全国农民收入增速1.8个百分点,实现了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收入增速的“两个高于”目标,脱贫群众自我发展意识和自主增收能力明显增强。
收入高了,腰包鼓了,脱贫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足了。
政策衔接送一程
脱贫基础更稳
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要持续推动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
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行动,下大力气稳固脱贫基础,精准聚焦“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标中央衔接政策跟进出台49项具体政策举措。全省筹措使用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衔接资金37.5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分别达到55.7%、60%,做到了投入力度不减、投入方向更优。
确定13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14个方面政策集中支持。
落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资金2.4亿元,从产业就业、配套设施、社区治理上继续巩固提升。
完成各级部门包保和驻村干部调整轮换,向2038个村选派驻村干部5395人,实现脱贫村、重点边境村、易地搬迁安置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全覆盖。
深化8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建立长春-延边省内帮扶协作关系,启动“万企兴万村”吉林行动。
与8家在吉银行签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合作框架协议,当年全省涉农贷款余额5510亿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8106户3.12亿元,脱贫户“6+N+1”产业保险保费规模达到8670万元。
政策衔接紧,脱贫基础才能更稳。
2021年,全省建立24个中省直行业部门参加的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厅际沟通协调机制,创新设立村组防返贫监测员62116人,加强全覆盖排查、常态化监测、针对性帮扶,到年底全省85.88%的监测对象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开展两轮“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摸排整改提升专项行动,保持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失学辍学。
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住院、慢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保持在90%和80%。
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众动态新增危房5060户全部完成改造;脱贫人口饮水安全保持全覆盖,51个县初步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县级统管。
坚持把产业就业作为稳定增加收入的根本性举措,组织开展全省“抓产业、促就业、稳增收”专项行动,实施产业帮扶项目558个,带动脱贫人口42.03万人。光伏扶贫收益累计到位15.01亿元,受益脱贫人口26.15万人。
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11.29万人,超出上年5个百分点。摸排核实各级各类扶贫项目资产292.97亿元,已确权92.98%。全省脱贫人口享受低保政策21.04万人,农村困难群众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14.2万人,发放60周岁以上脱贫老年人补贴22.01万人。
五级书记抓振兴
乡村面貌更美
我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纳入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范畴,强化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行业部门分线推进工作机制。
在全国率先出台12个专项工作方案,启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完成全省6类村庄分类布局、2780个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农村道路、供水、电网、新能源、新基建5项建设工程,开展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农房质量安全、人居环境整治6个提升行动,全省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3%,乡级行政区5G通达率98%,县域内医疗就诊率达到90%以上。
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的重要指示要求,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中,不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开展千村示范创建百日攻坚,运用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五化”工作法,迅速形成创建和攻坚热潮。
目前共创建首批包括374个脱贫村在内的1022个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示范村。
通过点线面统筹发力,全省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整体面貌得到全方位提升。
2021年10月以来,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扛起守边固边富民的政治责任,将强化对重点边境村政策扶持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工作统筹推动,组织180个中省直部门单位全覆盖包保帮扶并选派第一书记,开展人才、产业、社会“三支边”活动,多渠道推动重点边境村人气集聚、加快发展。
突出党建引领、政策扶持、产业支撑、合力帮扶和人气带动,稳扎稳打,久久为功,统筹解决边境村空心化、老龄化、空巢化问题,全力促进边防巩固、边境安全、边疆繁荣、边民幸福。
征途漫漫,唯有奋斗!从摆脱贫困到乡村振兴,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省乘胜势、强气势,保持攻坚的拼劲和闯劲,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向着共同富裕的目标大步迈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