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首页
第01版:头版新闻

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2019—2021年度吉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标兵、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校园标兵的决定

(2022年5月12日)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守正创新,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文明创建活动,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群众生活质量持续改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果,涌现出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在全省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为全面展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和吉林人民良好精神风貌,激励各地各部门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经过严格规范评选程序,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双辽市等14个城市吉林省文明城市称号,授予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等22个村镇吉林省文明村镇标兵称号,授予吉林省直属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等55个单位吉林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授予吉林市第二实验小学等8所学校吉林省文明校园标兵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城市、村镇、单位和校园,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主动扛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新担当、新突破、新作为”重大职责使命,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无疫县(市、区)、无疫单位创建,奋力夺取抗疫斗争全面胜利,为加快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条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9—2021年度吉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标兵、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校园标兵名单见第四版)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联系我们|COPYRIGHT版权所有 : 吉林日报

ICP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网络经营许可证 : 吉B-2-4-2010002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431-8861522 爆料电话 : 0431-886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