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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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财经

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活动

本报讯(记者徐慕旗 通讯员吴金楼)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获悉,为推动“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净化消费生态、释放消费潜力、助推消费增长,该厅近日印发了《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提出,线下实体店可结合经营特点和商品属性制定无理由退货办法,确定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退货流程和相关说明,确保无理由退货的自愿性、公平性、合理性。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时限不少于7日,根据经营特点和商品属性可延长至15日或30日。商家应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确标识“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种类、适用范围、退货流程、时限及说明细则,并在销售过程中主动告知消费者,在提供给消费者的购物凭证上也应注明无理由退货相关信息。有条件的经营场所可设置无理由退货受理专区,安排专人处理相关事宜,确保退货退款及时到位。

在消费体验、社会监督、行政检查、消费投诉等动态监督过程中,发现实体店未履行承诺或在履行承诺过程中存在故意推拖、变相打折扣行为,经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情节轻微的,予以口头或书面告诫一次;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撤销“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名称、停止使用“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标识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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