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兆亭)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商户向农民索要种子款的买卖合同纠纷。
张某于2021年在黄松甸镇某种子商店购买种子价值6000余元,一直未给付货款。商店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支付拖欠种子款。征得双方同意进入调解程序,调解员积极与双方沟通了解双方的纠纷点,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经调解,商店愿意只收5000元价款,将零头抹去,被告张某承诺将于春耕后支付种子款,一场纠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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