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韩菲羽 刘岩 记者粘青)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提高了当事人对法院司法服务可信度与满意度。
周某某与江某某是邻居关系,2019年2月,江某某家失火进而引发周某某家房屋起火,造成周某某自家房屋损坏无法居住。江某某在火灾发生后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表示承担赔偿责任并修缮房屋。但江某某一直未对周某某进行赔偿,周某某在无奈之下将江某某诉至法庭,要求江某某赔偿房屋修缮费用等共计2万余元。
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周某某因房屋被烧毁一直在外租房,且江某某本人现又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大量的医疗费。为尽快执结此案,承办法官决定从调解入手,帮助双方当事人化解纠纷。法官积极同当事人双方进行交涉,多次将当事人约到调解中心做思想工作。法官多次对江某某耐心地做释法明理工作,并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
法官从法理角度出发,向江某某解释赔偿的相关规定,江某某确实具有赔付义务。经过多次的耐心调解,最终周某某表示愿意退让一步,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江某某一次性支付给周某某2万元赔偿款。本案得以妥善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办案法官从双方当事人角度审理、调解案子的执着与耐心,体现了法律不仅有刚性,更有柔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