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16版:民主法治

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10条措施

本报讯(记者赵梦卓)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助力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日前,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审议并通过《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企业纾困解难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紧紧围绕“六城联动”建设,聚焦重点行业、企业等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着眼合同履行、劳动用工、金融融资、纠纷化解等关键环节,出实招、出硬招,切实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畅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用足用好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确保在线诉讼活动高效规范运行。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开辟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绿色通道”。建立企业家约见院庭长“直通车”制度,由专门窗口负责归总,联络相关审判庭室并安排会见。

依法严惩涉企违法犯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企业经济纠纷,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慎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坚决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妥善审理涉疫涉企民商事案件,开展涉企积案清理“百日攻坚”,对于受疫情因素影响直接导致企业合同履行不能或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明显不公的,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依法维护企业用工稳定,妥善审理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停工停产停市期间劳动争议案件,引导劳动者与经营者充分协商,共渡难关。妥善化解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纠纷,促进受疫情影响的商铺、厂房、场地等经营场所稳定。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稳定,降低恢复生产经营融资成本,依法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严厉打击“职业放贷人”趁机实施高利放贷和套路贷。坚持善意文明理念,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依法精准适用失信联合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审慎冻结基本账户,灵活采用“活封”“活扣”等执行措施,尽可能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汇聚解纷资源,增强企业认同感和解纷效果。强化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减少涉企办案环节和流转周期。强化以案释法效果,依托“云宣讲”“云推送”形式,开展“订单式”送法,做好政策研究解读与释法答疑。设立“民营企业家开放日”,组织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法院,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联系我们|COPYRIGHT版权所有 : 吉林日报

ICP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网络经营许可证 : 吉B-2-4-2010002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431-8861522 爆料电话 : 0431-886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