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超)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作出表彰决定,授予58个团组织“2021年度吉林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42个团组织“2021年度吉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41人“2021年度吉林省优秀团员”称号,授予59人“2021年度吉林省优秀团干部”称号。
据了解,本次表彰坚持面向基层,严格落实参评资格、条件和程序,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来自大中学校、国有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村)、城市街道(社区)和非公企业等各方面,具有广泛代表性。
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纷纷表示,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凝聚在党的旗帜下,听党号令、跟党奋斗,把青春奋斗融入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用朝气勃勃、自信自强、勇毅果敢的实际行动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