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崔秀佳 记者任胜章)近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省水利厅组织专门人员全面梳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通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分级审核把关,全力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
期间,省水利厅全面梳理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简称国家清单)中应由我省实施的省、市、县、乡四级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共计认领行政许可事项20项,梳理了我省法规设定的省、市、县、乡四级水利行政许可事项,确定行政许可事项2项,所有许可事项均满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上级设定、本地实施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均不超出上级清单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
据了解,省水利厅将按照新梳理出的许可事项清单,履行有关手续,及时调整厅权责清单;根据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公布相应的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同步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库的调整工作。同时,适时调整“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事项清单,确保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做好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