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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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区域传真·松原

推进府院联动 建设法治松原

本报讯(崔苍竹 记者王学雷)近两年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在提档升级、叠加功能、创新模式等方面深耕细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等,为松原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将协调化解程序自立案前开始贯穿行政、赔偿案件始终,既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为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中心工作落地落实提供司法保障。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得益于松原府院双方打出的府院联动“组合拳”,促进工作实体化、规范化运行。

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全市法院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推动松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建章立制,制定出台《护企助企营商十四项措施》,着眼企业司法需求制定多项举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格适用失信惩戒措施,依法删除、屏蔽相关信息,为困难企业“减负”,对经济困难的企业减缓免诉讼费。建立“府院银”联动机制,定期走访金融机构,了解司法需求,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审判质效。

参与前端社会治理。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争取市委、市人大支持,出台《关于加快松原地区两级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建设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决定》,依托综治中心建立诉调对接中心83个,基本覆盖各县市区。

在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质化、规范化运行的同时,全市法院注重基层创新,宁江法院依托多元解纷组织、扶余法院依托人民调解中心、前郭法院依托“萨日朗小组”、长岭法院依托人民法庭,乾安法院依托巡回法庭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2022年初,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召集单位,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成立松原河湖连通司法协作中心,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围绕共护生态环境,在“府院联动”机制基础上,建立健全了“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工作协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案件重点管辖区和司法协作区建设,完善松花江流域、查干湖等重点区域相关配套措施,并通过协同机制,引导、带动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治理,形成环境治理大格局。

2020年5月至今,法治松原建设整体呈现“两升一降”,即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化解率为85.28%,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上升至96.77%,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大幅下降。与此同时,司法建议回复率达100%,且均在60日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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