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8日讯(李佳星 记者李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今天下午在长春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广滨,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田锦尘,副主任王绍俭、张焕秋、贺东平、彭永林、庞庆波、贾晓东,秘书长韩沐恩及委员共53人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范锐平,副省长刘凯,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各市(州)、梅河口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庞庆波主持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吉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吉林省献血条例(修订)》《吉林省禁毒条例》《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源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辽源市柞蚕产业发展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修订)>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区供热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吉林省2021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辞职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高广滨向部分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按照《吉林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部分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