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帅)日前,一场特殊的庭审在长春市双阳区某村原告王某家中进行,双阳区法援中心的王春梅律师代表原告向法官提出诉讼请求,并进行法庭答辩。
原来,家住双阳区的居民王某与郑某经人介绍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二人婚初感情尚可,王某于2014年患上视神经脊髓炎,视力急剧下降,造成行动不便。由于被告郑某不履行抚养义务、不支付扶养费,王某于2020年起诉被告,双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4日下达了民事调解书,约定郑某从2020年6月起每月给付原告扶养费。由于被告未能及时履行民事调解书,原告起诉离婚,并要求被告将扶养费变更为一次性支付。
双阳区法援中心收到王某的申请后,立即为她开辟法援绿色通道,由王春梅律师帮助她写下诉状、代为立案,并出庭代其行使诉讼权。考虑到原告的特殊情况,王律师向法院申请上门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在法官的主持下,根据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对此离婚纠纷做出调解,并出具调解书,郑某在现场一次性给付扶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