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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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民主法治

严厉打击网络犯罪

通化市东昌区法院集中宣判6起案件

本报讯(初宝旭 记者粘青)为严厉打击网络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立足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各类网络犯罪。近日,该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对6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在6起案件中,被告人王某某、于某某、丁某某等6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于2021年至2022年,以本人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并绑定手机卡,后连带身份证等配套手续共同交付他人(朋友或陌生人)使用,从中获得人民币500元至7000元不等的非法利益报酬。经统计,6名被告人提供的银行卡单向流入资金为人民币500余万元,其中包括电信诈骗案被害人张某等人被诈骗款人民币40余万元。

依照案件事实及证据,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等6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上述6名被告人均在宣判前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截至目前,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近40件。接下来,将对此类案件继续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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