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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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民主法治

开展自建房消防安全指导

本报讯(于淼)为全力防范化解自建房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日前,吉林市永吉县消防救援大队协同永吉县口前镇政府对发现的自建房进行消防安全指导。

联合排查人员重点查看了以下消防安全隐患:一是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二是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是否未完全防火分隔;三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其蓄电池是否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等区域内停放、充电;四是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是否为可燃材料,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是否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是否少于2个;五是外窗、疏散走道是否安装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六是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是否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

经检查发现,一处320平方米的自建房,共有6户人家居住,有3个直通室外的疏散通道,虽不存在6项重要检查内容,但每间屋子普遍使用液化气进行做饭。针对以上情况,永吉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给出指导意见。

此次检查指导,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内经营性自建用房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除了潜在的火灾隐患,为打造良好的辖区消防安全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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