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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理论评论

允许现金支付 服务更有温度

张玥

在外消费,你遇到过被拒收现金的情况吗?如果遇到了,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拒收人民币属于违法行为。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二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20家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被罚。

现金支付,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也是法律赋予公众的权利。数字经济更新了传统的支付方式理念,但是需要明确的是,传统的现金支付不应该被忽视、弱视、歧视。中国人民银行曾经发布公告,强调“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造成‘数字鸿沟’”。当前,移动支付成为大众消费主流的支付方式,但拒收现金,是法律意识淡泊的体现。商户在与客户进行交易时,商户决不能拒收客户的现金。还应该认识到,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为客户提供良好的购物体验的同时,还会收获好的口碑。

数字化手段是围绕实现人们美好生活而服务的,如果脱离了为美好生活服务这一原则,那数字经济就成为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失去了其发展的实际意义,数字时代更应尊重个体的不同选择。我们也欣喜地看到,不少城市出台适老化方案,用反向扫码、手动登记等方式,解决老人不会扫码的问题;在医院里推行电子挂号收费的同时,仍保留人工窗口……这些设置和收取现金一样,是尊重个体选择的体现,更是现代化进程中应有的民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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