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判决,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让我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近日,当事人石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吉林中院民三庭执行异议之诉专业合议庭手中,以表谢意。
2016年,张某向石某借款1300余万元,到期未还。张某遂用其公寓式写字楼抵偿债务,并办理房产过户登记。2021年,丰满法院将该房屋作为张某的执行财产查封,石某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办案法官经多方核实,查明该房屋因未交纳物业维修基金,合同备案业务并未归档,故系统一直显示正办状态,所以才会出现同时显示两条备案信息的情况。
在查清案件事实后,合议庭理清案件脉络,正确适用法律,及时作出判决,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