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重心下移到小区、资源力量下沉到小区、服务重点倾斜到小区……今年,长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基层建设年”、市委“服务基层”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创新开展“幸福小区”创建评比活动,以“小单元”撬动“大治理”、推进“大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让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节节攀升。
聚焦最基层 推动治理重心向小区延伸
小区支部作用好、居民自治好、包保成效好、物业服务好、精神文明好、环境卫生好、公共安全好、群众评价好,自开展“幸福小区”创建活动以来,全市上下围绕“幸福小区”创建“八好”标准,组织实施小区党建提质增效、居民自治能力提升、老旧小区升级改造、物业服务达标创优、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干部包保服务“幸福小区”创建“六大行动”,通过目标牵引、载体推动,促进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延伸到小区、包保部门单位资源力量汇集到小区、各级党委政府和街道社区管理服务覆盖到小区、居民群众参与和社会力量协同拓展到小区,打通基层治理“最后100米”,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让广大小区居民真正舒心、顺心、暖心。
目前,为破解小区治理力量不足的问题,市、区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已累计组织干部职工2.8万余人,下沉包保城区街道64个、社区393个、小区2624个、楼栋28692个,平时协助抓治理、抓服务,战时抓安全、抓稳定。
项目化推进 推动各类主体共建共治共享
长春市卫健委开展“红医走基层”活动,采取“群众点单、社区派单、项目接单”模式,为小区群众提供服务;市城市管理局开展城乡环境秩序百日攻坚行动,整治规范小区周边环境;市司法局推进执法力量、专业律师进小区,整治小区管理乱象,调解矛盾纠纷……在“幸福小区”创建过程中,全市区分县(市)区、开发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市级职能部门,包保部门单位,小区党支部,物业企业,居民群众等“幸福小区”创建主体,分别建立包含92项工作任务的职责任务清单,包含47项内容的激励措施清单。
同时,围绕建设施、强管理、送服务、解难题、暖民心等创建工作,采取对照“标准”找差距、敲门入户问需求、评估论证立项目、“五化”方式抓落实等方式,对“幸福小区”创建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坚持用清单化、项目化的方式,理顺政府、社会、居民等创建主体在小区治理中的权责边界,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整合凝聚各方资源力量,激发各类创建主体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幸福小区”创建活动共建共治共享、见人见物见事、有形有魂有效,切实提升居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以评促建 推动小区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我们小区的小凉亭根据我们的意愿改造成了大长廊,居民业余生活更丰富了,邻里关系也更融洽了!”说起小区的变化,二道区荣光街道民丰社区晨宇小区的居民宋阿姨,心里甭提多高兴了。
晨宇小区的“蝶变”,成为党建引领“幸福小区”创建“大文章”的生花妙笔,而这只是全市“幸福小区”创建工作中的一隅。从今年开始到2025年,长春将采取创建打造、逐级推荐、初审复核、专家评审、社会公示、集中通报、动态管理等“七个步骤”,按照老旧小区不少于60%的占比,每年在全市创建评选出200个市级、400个县区级“幸福小区”。在此基础上,择优评选出一定数量的“最美小区”。同时,每年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不少于所辖小区总数1%的比例,评出“薄弱小区”。获评市级“幸福小区”“最美小区”的,集中颁发制式标牌,并对各类创建主体进行表彰奖励;被评为“薄弱小区”的,将集中通报批评,并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管理,督促按期整改提升。着力通过以评促建、持续争创,让全市居民小区“差的变好、好的更好”,全面改善、整体提升,确保“服务上水平、小区有变化、居民得实惠、群众真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