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之魂,文以化之,文以铸之。一个民族的复兴,总是以文化的兴盛为强大支撑;一个时代的进步,总是以文化的繁荣为鲜明标识。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进入新发展阶段,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势必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旋律。我们应立足建设文化强省的目标任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向,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充分挖掘吉林文化历史和文化精髓,努力提供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为吉林振兴发展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统筹城乡,深化均衡协调发展。均衡协调发展是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条件。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均衡发展本质上就是弥补城乡发展不均衡的短板,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城乡均等化、普惠化。总体来说,就要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地方标准,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深入推进城乡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规范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标准体系,完善评估结果在激励机制中的运用。具体来说,一方面,要着眼社会治理重心下移的要求,着力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公共文化服务差距,推动城乡间开放联动,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增加供给总量,优化供给结构,推动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社区、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倾斜;另一方面,充分保障不同群体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的权利,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适用性和便利性,让公共文化服务嵌入社区、贴近群众、融入生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实现精准“画像”,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当前,公众对公共文化的需求已经从“缺不缺、够不够”升级为“好不好、精不精”。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精”字,就要精准定位公共文化服务目标,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打造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更好发挥文化基础设施效能。一个地区的地域文化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长期形成的历史遗存、文化形态、社会习俗、生产生活方式,有其鲜明的地域基因。从品牌建设角度,应立足城乡特点,树立品牌发展理念,打造有特色、有品位的公共文化空间和具有浓郁地方文化特色和民族传统的文化艺术精品,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并不断加大品牌保护和宣传力度。从乡村文化治理角度,应依托现有资源有针对性地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谋划和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支持建设村史馆,修编村史、村志,开展村情教育,加强农耕文化保护传承,鼓励乡村自办文化,探索建立乡村文化交流交易平台,活跃乡村文化市场,推动文明乡风焕发新气象。
推动互通互融,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向上、品质优良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质的公共文化供给能够激发并引领文化消费和发展,使公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应不断加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健全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以旅彰文、以文塑旅,提升旅游发展的文化内涵。充分发挥旅游公共设施的文化传播功能,建设特色文化空间,利用游客服务中心、文博场所、景区景点等展示吉林文化、增强文化体验,彰显吉林人文魅力。深度挖掘地域文化特色,依托革命遗址、乡情民俗、工业积淀,打造富有文化底蕴的旅游产品,以文化推动旅游特色化、品质化、国际化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促进文化产业布局优化,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智能化平台建设,增加文化数字体验式服务项目,利用互联网、大数据、5G等先进技术开展线上线下互动,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为传统文化的传播提供更多场景,扩大受众覆盖面,提升供给精准性,增强吉林文化的影响力。
发挥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事业中的责任和义务,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文化市场管理、文化设施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法治化、制度化、标准化发展。扎实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三馆”为龙头,以社区活动室、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阵地为基础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充分激发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活力,协调社会各方,如文化能人、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稳妥推动基层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对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进行科学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