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长,年均增速11.5%。2021年,我省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达到12079元,同比增长20.2%,增速排在全国前列,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3个百分点。2022年,全省新上产业帮扶项目561个,带动脱贫群众及监测对象18.3万户33.35万人,其中实施肉牛养殖和乡村旅游项目127个,带动脱贫群众及监测对象10.2万户17.7万人,为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加收入注入新的源头活水……在乡村振兴的大路上,吉林省步履铿锵,迈出了坚实有力的步伐。
产业兴起来 腰包鼓起来
我省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依托各地优势,推进产业振兴。脱贫攻坚以来,省、市、县、乡、村因地制宜,谋划实施6000余个产业帮扶项目,实现所有脱贫人口叠加覆盖、精准受益。仅2022年上半年,全省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9.09亿元,实施产业帮扶项目535个,带动脱贫群众及监测对象18.03万户32.87万人。其中,引导扶持各地实施肉牛养殖项目84个,带动脱贫群众7万户12.9万人。
鼓励脱贫群众自主发展生产,奖补发展庭院经济脱贫户及监测对象5.4万户2979万元,当年发放脱贫户小额信贷3055户11856万元。
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帮扶,引导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9534人,支持返乡脱贫劳动力灵活自主就业3277人,开发临时性公益岗优先安置暂时不能返岗的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8459人。
制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试行),严格“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和“三公示一公告”流程,各县市共谋划入库项目2701个,预算总投资97.13亿元,纳入年度实施计划项目1608个,开工率99.6%。
开展扶贫项目资产摸底“回头看”,各县市摸排2013—2020年各级各类扶贫项目资产296.2亿元,完成确权比例94.4%,较上年底提高1.4个百分点。
加强村级光伏帮扶电站运行和收益分配管理,1-6月份全省累计发电3亿千瓦时,发电收入到位总额5733.77万元。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3%。
乡村面貌新 生活更美好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省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
全省村庄清洁行动覆盖面达到100%,农村多年积存的陈旧垃圾清根见底,95%以上的行政村基本实现清洁干净目标。创建三A级标准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4000个,美丽乡村749个,打造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60多万户。图们市被国务院评为2019年度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激励县,永吉县、东丰县、双辽市、集安市、抚松县、梅河口市、磐石市、东辽县8个县市被评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通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和“千村示范”创建,已有1022个村达到“九有六无”标准,成为全省首批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示范村。
“厕所革命”让农户卫生如厕。2015年7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和龙市光东村视察时提出“要来个‘厕所革命’,让农村群众用上卫生的厕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省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户施策,采取先试验后推广的方式,全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自2016年以来,全省累计改造厕所100万户以上。
包保帮扶党员冲在第一线
省级领导干部带头建立县乡村三级乡村振兴联系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接续奋战不停步,2167支工作队、5933名驻村干部、9.4万包保帮扶干部再次出征最前线,中央单位、央企民企、金融机构、军警部队、志愿团队和社会爱心人士纷纷参与进来,满腔热情为乡村发展和群众增收找出路、上项目、办实事,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得到传承弘扬,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不断壮大,赢得了老百姓认可和拥护。
喝上放心水 改善水环境
近年来,全省投入91.2亿元,新建工程5529处,改造工程6682处,巩固提升了782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截至2021年底,实现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5%的目标。
全省426个建制镇有203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实现重点镇及重点流域周边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和辽河流域3000人口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完成422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暨生活污水治理,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6%,超额完成国家13%的年度目标。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5处,超额完成国家2处的年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