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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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版:国内

落实府院联动 推进实质解纷

——长铁两级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纪实

2019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长春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集中管辖以市直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三年来,两级法院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推进“1+7”工作机制建设,努力实现府院联动机制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延伸,成效显著。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共协调化解各类行政案件1247件,行政纠纷实质化解率56.48%,居全省前列。

完善工作机制,合力化解纠纷

管辖改革后,行政案件占两级法院案件总数的50%,占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总数的五分之一。为促进行政纠纷实质化解,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题谋划部署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梳理出三大类11项重点工作,制订22项工作举措,运用“五化闭环工作法”层层推进。

管辖改革之初,即组织召开“加强府院联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联席会议,与五家属地司法局签署会议纪要,就“促进负责人出庭应诉,推进行政纠纷实质化解,加强良性互动”等五个方面达成共识。

吉林铁路运输法院、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先后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2020年年初,两级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均按照“六有”的工作要求挂牌成立,各涉诉行政机关全部入驻,以“圆桌会议”方式,打造出公民、行政和司法三方平等沟通、协调、化解平台。2021年全省府院联席会议后,邀请检察机关入驻中心,形成府院联动“一府两院”新格局。

为确保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规范运行,两级法院先后修订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方案》《立案分流实施方案》,设立专业团队,确保行政争议协调化解落地落实。利用人民调解平台,同步上线“行政争议云端诉前调解室”,组成由法官、行政机关调解员、人民调解员1:1:1比例构成的协调化解团队,把“线下”工作搬到“线上”,增加工作的便捷性。

经两级法院共同努力,2019年,共协调化解案件163件,2020年498件,2021年至今586件。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前端治理

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这一目标如期实现,长铁中院成立由“中院业务骨干、高校教授、技术公司”共同组成的法治政府建设课题组,先后形成多篇调研报告。撰写年度司法审查报告,以召开府院联席会议的形式同步发送,得到行政机关普遍好评。

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先后撰写了《关于进一步提升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水平、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司法建议》《关于进一步履行交管职责的建议》等多篇司法建议,均得到行政机关书面回应,并针对改进情况及时反馈。

与行政机关联合开展培训,两级法院业务骨干先后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自然资源、工伤认定、城市管理等多个领域开展培训,助力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水平。累计培训一线执法人员千余人。

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共召开府院联席会议67次,发送司法审查报告18份,专项司法建议10篇,出台会议纪要9份,邀请行政机关旁听庭审65次。两级法院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同比下降32%,集体土地征收案件同比下降24%。

充分发挥社会功能,促进诉源治理

铁路两级法院结合审判职能,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各成员单位沟通配合,落实《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吉林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

延吉市供热合同纠纷案件占比较高,延边铁路法院成立退休老法官“任蛟工作室”,充分利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组建了行业主管部门、供热企业、社区、律师、大学教授共同参与的调解团队,建立工作机制,将纠纷分流化解至诉前。

吉林铁路法院牵头联合吉林市团委、妇联、法律援助中心、船营区欢喜乡在新林村开展“无讼乡村”示范点创建工作,推广“百姓说事,法官说法”,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及时化解。

通化铁路法院针对部分用户长期欠缴水费等问题,与主管部门深入供水企业沟通座谈,通过公开审理两起欠缴水费案件后,欠费户主动到供水企业缴纳水费,起到了“诉讼一件,指导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两级法院与行政机关通过进企业释法答疑、进学校主题宣讲、进小区张贴倡议、进乡村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66次,得到了市民广泛关注和高度认可。

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突破新作为。长铁两级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高院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创新,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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