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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

我省颁发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本报11月10日讯(记者徐慕旗)今天上午,在长春市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弘博沐浴小镇浴场的新经营者崔艳红,激动地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营业执照。这是《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1月1日实施后,我省发出的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按照《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解决了过去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需要重新办理营业执照、更换牌匾等手续烦琐的问题,实现个体工商户成立时间、名称使用和审批手续等方面的延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延续多年经营积累的商誉,保障经营者的无形资产,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

记者了解到,《条例》的颁布实施,突出了帮助广大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服务发展的鲜明主题,为个体工商户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条例》将近些年来若干有效的帮扶措施规定为政府部门的法定义务,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更加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更好解决其面临的问题,充分彰显了国家对广大个体工商户的关心关爱。

据介绍,省市场监管厅将会同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抓好系列帮扶措施的落实,为个体工商户以及广大市场主体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登记注册服务,让更加实惠有效的改革措施惠及广大经营者,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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