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祖维晨)近日,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寒冬送温暖” 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安排部署今冬至明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把流浪乞讨人员寒冬专项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和一段时间内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求救助管理机构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把保障好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困难群众的生活当作大事、要事来抓,切实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及时有效帮助,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传递给流浪乞讨人员。
“寒冬送温暖” 专项救助行动启动后,各级民政部门主动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大夜间和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全面开展主动救助工作,重点加大车站、建筑工地、繁华地段、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城乡接合部等生活无着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开展摸排,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全省各救助管理机构加强了站内应急值守,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救助车辆24小时备勤以及服务接待等制度,及时响应求助线索,及时出动,确保“应救尽救”。
全省各救助管理机构还加大了冬季救助物资储备,购置急需的棉衣、棉被、食品、药品,确保救助物资供应充足。同时,切实强化风险意识,紧盯消防设施、燃气管道、餐饮卫生和托养机构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