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广欣 万双)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日前,我省评选出第二批乡村振兴人才高级职称获得者300名,他们均来自农业生产一线,这是我省连续两年开展此项评审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精神,根据全省人才重点工作安排,我省人社部门于今年7月开启第二批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300名高级职称者已经产生。目前,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正在火热开展中,预计遴选出1700余名。
乡村振兴人才职称共设立9大类评审专业,在评价标准上突破以往的“学历、论文、身份、年龄、台阶”等评价门槛,根据专业特点专门制定了初级到高级的职称评价标准,评价标准设置重点围绕思想素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带动能力和群众认可度等几个维度,以在乡村振兴贡献度和示范性来衡量。
“心情很激动!能获评高级职称除了是一种荣誉,更是我前进的动力。农民评职称不但能带动同行业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人才扎根乡村,更有助于挖掘激励农业人才成长,提高广大农民学习和掌握现代农业科技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建设新农村、推进乡村振兴壮大人才队伍。”从事畜牧养殖近30年、今年获评乡村农经师高级职称的张兴龙开心地告诉记者。
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张福新表示,作为农民评职称的先行省份,我省在评价标准、评价体系及评价方式上都有所创新。
在评价标准上,我省突破以往的 “学历、论文、身份、年龄”等评价门槛,重点看能否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综合能力,树立乡土人才培养的“风向标”。
在评价体系上,面向广大乡土人才专门开展职称评审和技能等级评价,并根据乡土人才特点专门设立了乡村振兴农经师、乡村振兴农艺师等职称专业,通过为乡土人才评职称、评技能等级,让各类人才“有帽子”“有面子”。
在评价方式上,为人才提供展现才艺、讲述成绩、呈献成果的舞台,突出德、艺、绩三个维度,全方面评价人才,让乡土人才“有得说”“说得出”,“能呈现”“呈现好”。让一批“田秀才”“土专家”等农村实用人才脱颖而出,推动新一代职业农民获得社会认同、职业尊严,提升社会地位;同时也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帮助广大农民找到“行业标杆”。
经过近两年评审,我省已累计评审出乡村振兴人才高级职称600名,在兴办民营合作社、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就业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
下一步,我省人社部门将继续做好全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制作发放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证书,统筹推进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价机制,扩大乡村振兴人才职称专业范围,进一步激发乡村振兴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我省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