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万双 石海君)今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人才政策3.0版》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9月29日,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旨在通过不断升级完善我省人才政策,全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进一步集聚和培育优秀人才。
《人才政策3.0版》围绕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强化人才生活服务保障、强化人才待遇激励、强化人才管理机制改革、支持用人主体引才育才、激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等6个方面34项具体措施,继续突出“创新”“升级”两大主题。
针对《人才政策3.0版》在落实人才各项资助激励政策上将有哪些保障措施,省财政厅副厅长张志林介绍,省级财政从加强省级财政支出责任、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注重绩效评价等多方面加强保障。加强省级财政支出责任,将3.0版中19个直接补助项目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并大幅度提高补贴标准。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新增安排资金1.2亿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高质量落地。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推动形成全方位的保障措施和政策体系。注重绩效评价,推动提高财政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关于《人才政策3.0版》在推进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省科技厅副厅长陈维友介绍,在推进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方面,重点突出激励科研人员科技成果在我省转移转化。首次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今年2月,省科技厅启动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首次给予科研人员技术交易补助。今年8月,省科技厅在《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中第一次对技术成果交易输出到省内企业的科研人员给予补助资助,资助额不低于3万元。完善了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今年9月,省科技厅制定出台的《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首次将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五大价值明确化。
对于《人才政策3.0版》中关于人才分类定级的内容,省人社厅副厅长黄明介绍,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人才评价破除唯“帽子”的部署要求,新的人才分类定级评价不再单纯地以人才称号、奖项等作为人才分类定级的唯一依据,进一步突出以实际能力业绩为导向,切实打破人才评价唯“帽子”倾向,突出不唯“帽子”重实际、不唯奖项重贡献、不唯职务重能力、不唯资历重业绩的评价导向。首次制定企业人才分类认定标准,将企业人才作为专门人才群体,单独制定人才分类标准。通过企业人才评价,逐步吸引集聚更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来吉干事创业。坚持人才至上的服务理念。依托“吉林智慧人社”数字平台,建立人才分类认定网络申报系统,省内用人单位推荐的人才可通过线上申报系统远程申报、在线审核,大大简化人才认定程序,提高人才认定申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