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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版:头版新闻

奏响改革最强音 谱写发展新篇章

——吉林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综述

本报记者 邹鹏亮 聂芳芳

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全省国资国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锚定“三个明显成效”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五化”闭环工作法,扎实推动改革工作全面发力、重点突破,取得了一系列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决定性进展。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

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作为省国资委规范公司治理、授权放权试点企业,始终以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为目标,以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配齐配强董事会为抓手,积极推动本级董事会及出资企业董事会建设。

“从公司总部做起,制定出台了议事规则及相应的权责清单。形成了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长白绪贵说,在今年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的全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中,全国范围内选树了公司治理示范企业,运营公司、富奥股份成功入选。

公司通过持续推进内部改革、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激发内生动力活力,有效发挥在资本运营、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实现了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双提升。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423.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69.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42.4亿元,实现利润7亿元。

三年来,省国资委按照“党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要求,形成了“1+18”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坚持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监管企业全部完成“党建入章”,全部制定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董事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健全董事会工作制度,实行董事会年度报告和外部董事专项报告“双报告”制度,邀请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监委和省委组织部参与董事会工作评价质询。建立了外部董事人才库,监管企业集团和子企业外部董事占多数比例均达到100%。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得到保障,制定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指引,监管企业全部实现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

国有资本布局更加优化

省国资委坚定围绕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编制“十四五”全省国有资本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规划纲要,指导监管企业和市(州)国资规划编制,积极推动国有资本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万亿产业、千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集中。

加快国有资本向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领域聚集。去年,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吉林省水务投资集团、吉林省铁路建设投资公司累计完成投资145亿元。松通、双洮、龙蒲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我省中东西“三大板块”实现高速连通。350公里高速公路加快建设,敦白高铁建成通车,沈白高铁全线开工。中部引水一期工程全线正式运营。

加快国有资本向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力。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所属富维公司的智能工业园项目建成投产,具备170万辆汽车座椅的生产能力,是全球最大的座椅数字化和智能化单体工厂。所属富奥公司成功并购德国ABCUT公司,解决了高强度紧固件“卡脖子”技术问题。围绕加快战略新兴产业培育,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还组建了16亿元国企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和3亿元长白山混改基金。吉林省能源投资集团加快65万千瓦风电和光伏项目建设,向新能源行业转型迈出关键步伐。吉林省旅游控股集团聚焦“生态、避暑、冰雪”主题,长白山和平旅游度假区、红松王滑雪场等项目加快推进。长白山森工集团编制了林业碳汇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努力打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发展路径。

三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作为省属大型国有企业集团,负责运营的高速公路总里程达4315公里,在建高速公路341公里,沿线下辖214个收费站、80个养护工区、84对服务区,职工1.3万人,实施改革压力大、难点多、涉及面广。

按照省国资委三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集团梳理出涉及改革重点工作8项,具体任务分解30项。在涉及1万余人的定岗工作中,坚决破除身份界限、破除论资排辈,不拘一格选用人才,最终有308名表现突出、群众认可的基层一线职工提拔到收费站长、工区主任、服务区经理等岗位;162名一线员工被选拔到管理序列岗位上;33名能力不强、民主测评末位的管理岗位人员被退出转岗。

通过三项制度改革,集团2021年较2020年人均利润增长62.04%,劳动生产率增长52.35%,改革经验被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典型推广。截至2022年9月末,集团资产总额3024.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82.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9.6亿元,实现利润19.7亿元。

三年来,省国资委推动企业全面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将三项制度改革纳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权重由5%提至10%。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各级企业经理层人员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比例达到100%。全面推行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监管企业市场化招聘率达到100%。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监管企业全部建立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按照“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原则,人工成本得到有效管控。灵活开展中长期激励机制。富奥公司对企业高管和研发骨干实施了股权激励。吉林森工集团霍尔茨门业、泉阳泉饮品等企业实施超额利润分享,将超额利润的20%作为团队特殊奖励。总的看,监管企业通过三项制度改革,以综合考评为基础的管理人员选用机制更加完善、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更加定型、以业绩考核为基础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更加成熟。

国资监管体制更加健全

省国资委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全面推进立改废释,完善权责清单,推进职能转变,编制监管手册,基本形成一套科学系统、精简高效的监管制度体系。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监管比例达到100%。为加快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一盘棋,出台了健全国资监管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目前,除长春市和吉林市单独设立国资委外,四平、通化、辽源、松原、白山、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均加挂了国资委牌子,未加挂牌子的市(州)均在财政局设立专门科室(中心)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基本形成了全省国资监管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法规制度协同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的国资监管组织体系。

省国资委坚持把握监管重点,持续推动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的转变,实施“四个从严”监管。从严监管投资,严格规范企业主责主业,修订完善投资管理办法,强化投资后评价,全面推行投资全周期监管,违规投资、乱投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从严考核奖惩,修订了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突出质量效益导向,强化分类考核,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进行职务调整;从严管控风险,制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企业重大经营风险报告和预警制度,建立人民银行、证监局、国资委三方联动机制,着力防范企业金融风险;从严追责问责,修订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完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明显增强。探索实施差异化监管,制定了履行多元投资主体出资企业股东职责实施细则。全面加强信息化监管,实时在线监管系统基本建成。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吉林省国资国企将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下大力气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弘扬企业家精神,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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