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首页
第02版:要闻

公民有责任和义务主动防控疫情

本报讯(记者张鹤)《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当下,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那么,公民在疫情防控中应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联系我们|COPYRIGHT版权所有 : 吉林日报

ICP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网络经营许可证 : 吉B-2-4-2010002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431-8861522 爆料电话 : 0431-886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