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08版:产经

从“2.0”到“3.0”——

吉林人才政策的升级与创新

本报记者 赵广欣 万双

国家致治之本,首在得人。而得人之要,必广其途以储之。

9月29日,为进一步加快人才强省战略,建设新时代人才集聚高地,吉林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以下简称《人才政策3.0版》)。

版本从去年的“2.0”,升级到如今的“3.0”,具体措施从4个方面21项,增加到6个方面34项。数字变化的背后,释放出我省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强烈信号,更彰显出吉林在人才政策方面“创新”与“升级”两大主题。

“创新”味十足

完善人才政策体系

育才造士,国之根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才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国家发展靠人才,民族振兴靠人才。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吉林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人才。

立足放权、松绑、激活的原则,从去年底我省就开始部署研究制定《人才政策3.0版》。文件起草期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政策修改完善亲自指导、亲自把关,各相关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各类各层次人才代表纷纷为政策的起草制定建言献策。

“在省委、省政府高位统筹和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厅结合中央和省委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部署和我省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研究制定了《人才政策3.0版》。”省人社厅副厅长黄明表示,“《人才政策3.0版》涵盖了人才关心关注的生活保障、事业激励、管理制度改革等多方面内容。”

“相较以往,它更加注重人才链与产业链的融合,更加注重企业各类人才的培养激励,更加注重青年人才的培育发展,更加注重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更加注重人才的引留并举,更加注重创新人才服务机制。”黄明进一步阐释。

创新,在《人才政策3.0版》中体现得非常明显。比如,《人才政策3.0版》中,首次制定企业人才分类认定标准,将人才在企业担任的职务层级、薪酬水平以及所在企业的规模、纳税额度等作为主要评价内容。

在推进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方面,也是“新”味十足。

“我们首次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省科技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陈维友介绍,“我们还首次给予科研人员技术交易补助。今年8月,省科技厅在《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中第一次对技术成果交易输出到省内企业的科研人员给予补助资助,资助额不低于3万元。重点支持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的技术成果,通过技术交易输出到省内企业,且单份合同成交额30万元(含)以上,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技术合同成交额10%的补助,补助额度从3万元(含)起,不超过50万元,同一合同只补助一次。”

“升级”待遇保障

体现爱才敬才诚意

人才需要爱护,人才也需要激励。这次出台的新版政策中针对人才生活服务保障,推出了实施人才落户零门槛政策、择优给予A—E类高精尖缺人才安家补贴并提高安家补贴标准;鼓励各级政府探索建立人才公寓、青年公寓、蓝领公寓,建立人才安居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引进人才配偶安置政策;升级完善人才子女入学激励措施,实行A、B类人才直系第三代子女入学支持政策;实施高层次人才养老保障激励措施,多措并举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

其中,尤其引人关注的是,大幅度提高了人才安家补贴标准。

具体为:A类人才由24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B类人才由140万元提高到150万元;C、D类人才标准保持不变,为70万元、35万元;E类人才由3.5万元至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

其实,自2018年我省人才18条发布以来,我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省级人才资金投入年平均增幅达7.35%,远超同期财政公共预算支出增幅。同时,建立“快付直达”机制,通过细化资金预算,严格报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等,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有效发挥预期效果,加快政策落地见效。

那么,针对《人才政策3.0版》,我省在落实人才各项资助激励政策上将有哪些保障措施?

省财政厅副厅长张志林表示,首先是加强省级财政支出责任,将19个直接补助项目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如此,既提升了政策的“含金量”,也有利于推动实现人才政策全省“一盘棋”,同时也极大地减轻用人单位和市县财政资金压力。另外,省财政厅积极履行投入责任,通过新增预算安排、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新增安排资金1.2亿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高质量落地。

此外,为强化人才贡献待遇激励,《人才政策3.0版》还加大对博士后人才培养、科研等方面的激励,进一步鼓励储备型人才留吉干事创业;拓展“吉享卡”“吉健卡”服务范围,并将青年人才较为集中的C、D类人才纳入“吉享卡”发放范围;继续强化薪酬激励;创新实施高端人才收入“倍增”计划;加大人才荣誉称号评选向重点人才群体倾斜力度;加大基层专技人员职称激励,引导更多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人才分类定级

发挥“指挥棒”激励作用

人才分类定级是各类人才享受人才激励政策的重要前提,因此受到广大人才的关注。

近年来,随着我省人才政策1.0版、2.0版陆续出台,人才分类定级工作作为兑现人才激励政策待遇的前置条件,发挥着人才培养发展的“指挥棒”作用,已成为域内外人才高度关注的一项人才工作。黄明用四个“坚持”对本次人才分类定级工作的特点进行了阐释。

——坚持不唯“帽子”的评价导向。新的人才分类定级评价不再单纯地以人才称号、奖项等作为唯一依据,而是进一步突出以实际能力业绩为导向,切实打破人才评价唯“帽子”倾向,将人才综合工作业绩成果与我省“一主六双”产业发展契合度以及近年来日常工作表现相结合,突出不唯帽子重实际、不唯奖项重贡献、不唯职务重能力、不唯资历重业绩的评价导向。

——坚持海纳百川的评价机制。首次制定企业人才分类认定标准,将企业人才作为专门人才群体,单独制定人才分类标准。针对企业人才的实际特点和发展导向,围绕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将人才在企业担任的职务层级、薪酬水平以及所在企业的规模、纳税额度、带动就业情况等作为主要评价内容。

——坚持人才至上的服务理念。依托“吉林智慧人社”数字平台,建立人才分类认定网络申报系统,省内用人单位推荐的人才可通过线上申报系统远程申报,在线审核,大大简化人才认定程序,提高人才认定申报效率,同时也有效避免了突发性事件对人才申报受理的影响。

——坚持科学创新的改革方向。未来一段时期内,省人社厅将根据省内人才集中的重点人才单位的实际,按程序探索授权用人单位根据所属人才队伍实际自行开展人才分类评价工作,将人才评价权交给用人单位,调动人才单位引才、育才的积极性。

海纳百川,聚才引智。《人才政策3.0版》体现出吉林惜才爱才的诚意,也将营造出吉林识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为吉林全面振兴集聚和培育一大批优秀人才。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联系我们|COPYRIGHT版权所有 : 吉林日报

ICP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网络经营许可证 : 吉B-2-4-2010002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431-8861522 爆料电话 : 0431-886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