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伟超)今年以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更好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切实强化司法审判功能,取得良好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营商环境责任落实。坚持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意见》等6份司法政策文件,建立“标准量化、综合排名、定期通报、末位约谈”的督办考评体系,确立了35项考核指标。2021年,松原法院“办理破产”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分列全省第2位和第3位。
强化审判职能,提升营商环境司法质量。全面建立涉企案件审判执行专项机制,依法调处金融借款、融资租赁、股权担保等企业纠纷,为1014户企业执行到位财产3.8亿元;妥善审理“大唐长山热电厂”“云天化”等重点涉企案件93件,调解率达31.3%;加快“执转破”进度,清算救治企业2家,盘活资金2.1亿元。
创新服务举措,践行营商环境法治理念。建立“一企一法官”工作机制,帮助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判法律风险,常态化开展司法服务。研究制定《关于为吉林油田新能源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组建4个工作专班开展专项对接服务。主动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出台《护企助企营商十四项措施》,经验做法得到上级领导肯定。
延伸司法功能,推进营商环境社会治理。联合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银保监局组织召开全市22家金融企业座谈会,签署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作《备忘录》和服务保障金融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推动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共同体。建立健全法院与工商联、小微企业商会、松商联合会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共建服务保障企业制度机制12项,诉前调处涉企案件443件。今年8月,在第四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松原中院和长岭法院入选全国“工商联与人民法院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