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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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民主法治

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吉林高速公安深入开展冬季整治行动纪实

本报记者 董鹏宇 通讯员 王路

自冬季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梳理重点任务措施,针对性制定方案,专班化指调推进,除隐患、防风险、保安全、保畅通,全力做好冬季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全面强化路面秩序管控

聚焦冬季突出违法行为,紧盯“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重点是面包车等车辆)等重点车辆,从严从细落实安全检查和驾驶人资质、车辆安全状况检查。严管严查“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易肇事肇祸严重违法,充分依托收费站、服务区等站点,对大中型客车乘车人使用安全带、粘贴提示贴等情况开展检查。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加强重点道路酒驾醉驾查处力度,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冬季整治行动期间每周末都开展全省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

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巡逻三大队民警巡逻至珲乌高速公路406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BHM***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正在倒车,由于车头和车体不连续,该车倒车时呈“蛇形”,过往车辆纷纷减速躲避,情况十分危险,民警立即前去查看。令民警诧异的是,当警车靠近该车后,驾驶员仍然在不顾危险地倒车,民警立刻上前制止倒车行为,考虑到安全因素,将该车引导至吉林西收费站广场内安全区域进行检查。到达吉林西收费站后,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吴某某满载一车的水果从辽宁出发准备运往敦化,行驶到珲乌高速406公里处时发现自己“走错路了”,而此时如果继续行驶会多交通行费,便“铤而走险”倒车,把自己的安全抛到了九霄云外,由于视野盲区,完全没有注意到警车的存在。民警对驾驶员吴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用过往案例为其详细讲解了在高速路上随意倒车的严重危害。针对其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对其予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全面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会同综合执法、吉高集团等部门深化“四个一同”机制,深入排查辖区安全风险突出的易结冰积雪、团雾等恶劣天气多发及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大下坡、背阴坡、隧道出入口等高危路段,提前排查隐患,积极推动整改,把隐患消除在源头。强化施工路段安全监管,落实专人常态化监督检查,保证警示标识符合要求,严防施工路段发生事故。

高速公路上“散落物”问题屡见不鲜,这些散落物主要有机动车在行驶途中遗落、飘散的载运物,或是掉落的车辆部件等。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由于速度快,部分驾驶员来不及避让,这些“散落物”就成了名副其实的高速公路隐患。

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梅河口分局民警在沈吉高速巡逻时,发现在行车道中间有一障碍物,几辆车为了躲避障碍物或紧急刹车或突然变换车道行驶。当时天色已渐黑,视线不是很好,情况十分危险。民警迅速将巡逻车停在障碍物后方,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并由一名民警在现场后方进行警示,提醒后方来车减速慢行,注意避让。另外一名民警上前查看情况,经查看原来是货车上掉下来的一大块铁板,民警迅速将铁板移至护栏外,恢复了现场正常通行秩序。

全面强化辖区治安防控

对服务区开展治安隐患和消防安全大检查,每月对服务区旅馆和加油站实地抽查两次,严格落实“两个实名制”,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实名登记的旅馆、加油站及修配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处罚。加强治安群防群治工作,广泛发动“六员一工”营造高速辖区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局面,降低恶性案件发生概率。

众所周知,高速公路服务区是专门为司机和乘客停留休息的场所。但很多驾驶员潜意识认为,服务区内车速慢,很安全,可以随意停车、走动,于是不按规定区域停车的现象屡禁不止。

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巡逻一大队民警对蛟河服务区进行夜间检查时发现许多大型货车不在规定区域停车,为了方便取水有些货车占用小车停车场,个别货车随意占用车道停车,不仅扰乱服务区内停车秩序,更给过往车辆带来行车安全隐患。检查中,民警对不按区域停放车辆的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其普及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常识。

全面强化安全宣传提示

通过“声、报、网、屏、端”等平台,强化服务区、收费站等公共场所阵地主题宣传,持续开展突出违法行为曝光和预警提示,大力营造严查严管严处突出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舆论氛围。

集中曝光近期高速公路事故隐患路段、典型违法案例、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终生禁驾人员,重点宣传疲劳驾驶、超限、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措施,以及雪雾等恶劣天气安全驾驶常识。

日前,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梅河口分局巡逻三大队民警巡逻至梅河东收费站附近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吉EQ****”的小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辆后方并未设置任何警告标志。民警立即做好现场安全防护,随后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员正躺在放倒的驾驶位上睡觉。民警敲了三遍车窗也未能将驾驶员叫醒,直到民警打开车门才叫醒驾驶员。经询问得知,驾驶员是从梅河口东收费站刚刚驶入高速公路,刚开上高速就来了困意,于是就将车停在应急道“小憩”。经民警现场查看,该车所停位置距离梅河东收费站不过500米左右的距离。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其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严重危害性,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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