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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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民主法治

“好意同乘”出事故责任谁担

本报讯(武小雅)近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受理一起“好意同乘”出事故案件。

刘某驾车在下班途中遇到等公交车的同事赵某,赵某请求刘某顺路搭载自己回家,刘某答应了。可谁知在路上发生了车祸,交警认定刘某负全责。车祸造成赵某的右腿骨折,赵某便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法院认定,该事故系好意搭乘,由刘某承担80%责任,赵某自行承担2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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