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在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厚向大会作报告。
实践是最好的“试金石”。透过这份“含金量”十足的报告,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来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的图景徐徐铺展,未来一年依法履职、担当尽责,以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充分彰显。
履行法定职责 践行庄严使命
2022年,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在长春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推动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进程中,依法履职,担当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省市委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先后召开20次党组会议,第一时间将76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第一议题”;运用“总施工图”“分施工图”机制,就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分解落实67项具体任务;班子成员带头学、带头讲,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人民讲堂”专题讲座进行宣讲;累计举办代表专题培训15场次,参训代表达到2300余人次。为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人大系统落地生根,市委专门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中共长春市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就保证新时代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
全力推动经济稳增长
聚焦“止跌、回升、增长”目标,持续开展“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全市稳增长贡献人大力量”活动,常委会领导带队开展调研26次,全市各级人大联动走访企业1892家,解决具体问题434个。落实市委稳增长包保工作要求,推动中铁·长春博览城、玲珑轮胎等项目加快建设。特别是聚焦长春新区稳增长,制定7项包保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工作对接会、经济形势分析会、重点企业座谈会,推动省科技厅、省药监局与长春新区开展“厅区合作”。聚焦营造“引育用留”人才良好环境,作出设立“长春人才节(企业家节)”的决定。围绕疫情后复工复产、助企纾困等问题,常委会组成7个视察组,赴11个县(市)区、4个开发区开展稳经济工作全域视察,向市委呈报7个方面25条具体建议,推动国家和省市一揽子政策落地见效。深入推动长春市与各市(州)对接合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率团到各市(州)开展实地对接,组织召开座谈会、推进会,与中科院长春分院、一汽集团一道推动产业合作、项目合作、平台合作、科技合作、人才交流,全年推动新增落位项目105个。
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坚持务实管用、急用先立的原则,全年制定修订修改法规15件,废止法规3件,是近年来立法成果最多、效率最高的一年。先后制定了《长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长春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长春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长春市旅游促进条例》,修订了《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长春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长春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围绕养老服务条例、土地管理细则等开展7项立法调研;全面推动宪法法律实施,开展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依法审查11件规范性文件,为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人大监督刚性实效不断强化
坚持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建立“一抓五年”工作机制,先后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个,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89次。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整改、重大项目投资、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开展《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作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决定,开展《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视察。听取审议生态环境质量、黑土地保护、乡村振兴、“秸秆变肉”等情况报告,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千亿斤粮食”专题调研。出台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建立“三建一报”制度,提高人大信访事项办理质量。聚焦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在长春市人大监督工作中首次实现了监察司法机关全覆盖专项监督视察,有力推动了平安长春、法治长春建设。
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全方位全链条贯通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到实处。围绕加强代表自身建设和依法履职能力,先后在市委党校、吉林杨靖宇干部学院开展代表专题培训,累计培训代表800余人次。建立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330人次代表应邀参加常委会立法调研、起草论证、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积极推进180个“代表之家”、1013个“代表联络站”标准化建设,修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新设立1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化“双联系”工作,利用《代表建议快报》平台收集反映社情民意,组织代表参加《2022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专项视察,推动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城市供水等80项民生实事落地落实。完善代表议案、建议交办督办机制,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4件议案、304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
不断夯实“四个机关”建设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扣“四个机关”建设要求,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重新制定修订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代表大会、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五个议事规则。出台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实施意见;制定人大代表“十带头”履职承诺,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和考核鉴定办法;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实施“常委会机关优秀年轻干部五年选育工程”。深入开展“基层建设年”,围绕“四个服务”拓展“学党史、讲政治、提能力、转作风、树形象”实践活动,深化“五化”闭环工作法和“严新细实”“马上办”工作作风。
踔厉奋发开新局 谱写履职新篇章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新局面的关键一年。做好新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助力推动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为目标,以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重点,以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为关键,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保障,持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新局面贡献人大力量。
务实重行,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长春人大落地生根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落实“九个深刻领会”要求,深化完善“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总施工图等制度机制,扎实推动“两学三训五讲”活动,持续开展代表专题培训、特色培训,精准把握党的二十大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推动全市各级人大组织、人大代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人大制度自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要求上来,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努力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新局面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担当尽责,为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贡献人大力量
自觉将人大工作摆在全市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思考,进一步紧贴中心、聚焦重点、狠抓落实。围绕稳经济增长,以“六城联动”“十大工程”“四个服务”为中心,丰富拓展“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全市稳增长贡献人大力量”活动内涵,开展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视察,持续深化长春市与各市(州)对接合作、包保长春新区、包保重大项目等重点工作。制定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及计划、预算、财政收支、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问题整改等专项报告,推动经济稳定运行。围绕科技人才创新驱动,开展《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长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执法检查,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关于人才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助力全市培育振兴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聚焦粮食生产、黑土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肉牛工程等领域,听取审议粮食物资储备、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建设行动等情况报告,开展《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肉牛产业发展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视察,不断提升长春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
改革创新,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及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长春实践。坚持“四项原则”,明确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法治保障、坚持守正创新四项原则,牢牢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方向,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长春实践提供坚强保障。创新“四项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长春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亮身份、听民声、汇民智、办实事”“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学党史、讲政治、提能力、转作风、树形象”四项主题活动,带领各级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深入一线促发展,服务群众解难题,担当作为树形象。把牢“三个关口”,从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增强为民履职实效出发,坚决抓好把牢代表入口关、能力关、考评关“三个关口”,全面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建好“三个平台”,建好人大代表“家、站、点”工作平台;建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系”活动平台;建好代表联系服务群众、代表综合管理服务“双服务”平台,进一步畅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直通车”“连心桥”。实施“四项机制”,建立健全“总施工图”“分施工图”目标责任机制、“一抓五年”工作长效机制、“五化”闭环工作法抓落实机制、“严新细实”作风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向全链条延伸、全过程贯穿、全方位覆盖,切实在长春落地落实、开花结果。
依法履职,为法治长春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一体推进法治长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强化地方立法。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效果导向,注重解决振兴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聚焦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城市公共服务和基层治理、民生等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立法,制定《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长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6件法规,修订修改2件法规,围绕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等方面开展7项立法调研,立人民需要的法、管用的法、接地气的法。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围绕政法系统服务振兴发展率先突破,开展长春智慧法务区建设情况专项视察,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情况、市检察院关于坚持能动履职营造安商暖企优良法治环境的报告。围绕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听取审议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创人民满意公安”窗口服务工作视察,增强司法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中期检查,扩大“人民讲堂”法律讲座覆盖面和感召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惠及民生,保障促进各项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盯紧盯实《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督办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常态化督办民生实事,深入开展专项工作调研,深化完善“月调度、季报告、年总结”工作机制,听取审议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促进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更大力度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开展学校立德树人教育调研,听取审议生态环保、文化惠民、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二次供水、城建重点工程、一小时经济圈公路网等工作视察。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对外交往,加强与国外地方议会交流交往,推进国际友城合作交流,为讲好长春故事、推动长春开放发展发挥人大作用。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建立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处理反馈机制,灵活运用专题调研、视察、走访、座谈、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及时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期盼,在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方面展现人大作为。
夯实基础,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自身建设。认真贯彻《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和《专门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不断提高依法履职凝聚力、向心力和执行力。加强人大代表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的若干意见》,努力培树“守初心、顾大局、敢担当、善作为”的代表队伍。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贯彻执行《常委会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大力弘扬“严新细实”工作作风,科学运用“五化”闭环工作法,加强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推进优秀年轻干部五年选育工程,推动“学党史、讲政治、提能力、转作风、树形象”活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