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和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的规定,各市(州)、梅河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我省各部队、武警部队军人代表大会等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了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13名。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确认513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现将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