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样的特别强调,让公益诉讼再次走进人们的视野。
早在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突出强调“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吉林作为公益诉讼检察探索较早的省份之一,始终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转变理念,创新机制,打造亮点,依托一体化办案优势,切实守护民生公益。
“大案精办”
集中力量解决“硬骨头”
在公益诉讼探索之初,省检察院建立并完善公益诉讼大要案指挥中心,加强一体化机制建设,全省检察机关注重形成合力,着力破解跨行政区域公益诉讼案件存在的管理部门多、统筹办理难、技术能力弱等问题,通过办理“硬骨头”案件,实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完善”,推进溯源治理。
2022年6月,省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发现,豚草作为外来有害物种,在我省多个地区大面积生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黑土地资源及人身健康,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大要案指挥中心以“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组建三级院专案组,排查全省土地面积90余万亩,先后与24家行政机关进行磋商,召开5场公开听证会,向17家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各地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纷纷采取行动,一些地区建立了“志愿者团队”,联合社区及志愿者开展以“清除”为主题的党日活动,短短两个月时间,全省7.9万亩的豚草得以全部清除。与此同时,各地还实行“网格化”监管,确保长效治理。他们在办案中发现,除“豚草”外,还存在其他外来入侵物种破坏黑土地问题,但地方立法并不完善,为推进溯源治理,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在《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修正草案中,增加防治外来入侵物种及生态保护条款,被省人大采纳,切实通过法治化方式破解外来物种入侵治理难题。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诉讼工作,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大要案指挥中心编发了一体化工作手册,制定大要案办案标准及流程、军地一体化协作细则等规范性文件23个,为全省公益诉讼大要案办理提供全流程、体系化的规范依据。2022年,公益诉讼检察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办理“硬骨头”案件103件。其中,有1例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5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大要案推动立法完善的2件,推动建立工作机制的19件,在《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的18件,办案工作得到最高检、省人大充分肯定。公益诉讼大要案一体化机制,还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改革典型案例,入选全省政法系统十大“改革创新典型案例”。
“小案快办”
快速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针对公益诉讼案件多、办案人员少的实际,省检察院确立“小案快办”公益诉讼工作思路,在办案效率上找出路。2022年6月,辽源检察机关在办理督促整治城市污水排放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创新立案审批“绿色通道”快速办理机制,仅用28小时,有效推动解决城市返黑臭水问题,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长春市经开区检察院针对农村道路堆放大量生活垃圾,严重破坏村容村貌,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采用简易办案程序,现场磋商,组织公开听证,仅用3天时间,推动清理垃圾山26处,清运生活垃圾237车1066吨,还协调有关部门和专项资金在全镇增设垃圾暂存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切实用法治力量保民生、护民利、暖民心。
省检察院在“小案快办”实践基础上,总结提炼经验,制定并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快速办理简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暂行规定(试行)》,通过简化内部审批流程,简易制作法律文书,简化调取证据,提升办案效率,快速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见的检察速度传递司法为民的检察温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检察长巡田”
推动黑土地保护、湿地保护、外来物种治理
创新“检察长巡田”机制是我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又一探索,通过该机制的运行,有效推动了黑土地保护、湿地保护和外来物种治理。
在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方面,我省检察机关先后办理了黄花刺茄、菟丝子、五叶地锦等外来物种入侵案件,松原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黄花刺茄案,入选“全国黑土地保护典型案例”及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检察公益诉讼案例册;吉林省检察机关督促履行莫莫格湿地管理保护职责案,入选“全国首批湿地保护典型案例”及世界湿地保护大会案例册,两个案例以中英文形式向国际社会宣传。除此以外,通过开展松花江流域专项监督,带动形成了跨区域水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维护流域生态安全;通过开展守护虎啸山林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检察机关积极服务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绿色发展。近年来,检察机关通过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扎实服务保障生态强省建设,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褒扬。
多领域突破
技术应用为公益诉讼插上翅膀
公共利益覆盖面广,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五年来,吉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推动多领域探索,努力担当好公共利益代表的新使命,先后开展有毒有害保健品专项整治监督、“二次供水安全”专项监督、侵害公民个人隐私集中治理监督、残障人士合法权益保障监督……对此,检察机关以务实态度倾听人民呼声,以主动作为回应人民需求。
着眼省内独特的东北抗联红色资源,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深入调研省内269处革命旧址、133处抗联旧址、40余处著名英雄烈士纪念碑(馆),逐一摸排问题,强化整改,及时督促、纠正相关行政机关在红色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省内革命文物资源、旅游资源、生态环境资源的综合保护与运用。
着眼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省检察院与哈尔滨军事检察院联合制定《吉林省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提质增效一体化协作细则》,军地一体化办理了督促保护火车站军人优先购票权、军人休息室等系列案件,吉林省抗联红色公益诉讼专项工作经验被省委、最高检转发交流。白山市靖宇县办理的“督促杨靖宇将军殉国地保护案”被评为“2021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
着眼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全省检察机关还在全国率先开展行政监督、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建设,依托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发现案件线索,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快速检测设备等进行调查取证,结合办案实践建立数字模型推动类案办理,创新研发大要案指挥中心数字化辅助办案系统,实现了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案全流程空间数据支持,为公益诉讼工作插上了智能化翅膀。
回望这五年,公益诉讼检察从无到有、由弱变强,从制度完善到实践领域的不断拓展,吉林检察将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能动履职向社会治理的堵点、盲点发力,持续跟进监督,履行好“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这一崇高法定职责,共同打造公益保护吉林方案,为吉林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